指望“征信洗白”,不如确保“征信清白”

2022年04月02日 07:05   来源:红网   张媛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这是相关部门对于征信修复骗局的又一次重拳出击,有力维护了会征信体系安全。

  网络上,“征信洗白”“征信修复”广告并不鲜见。一些人由于违约行为导致失信,企图通过中介进行“征信洗白”。不法分子恰恰利用了这些人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实施诈骗。但事实上,我国的征信体系中并无“征信修复”的概念,相关的信用修复,也是只有当征信信息存在有误的情况下,相关主体可以予以申诉,除此之外,任何人都无权进行征信信息的篡改。

  目前所谓的一些“征信修复”“征信洗白”代理机构,通过获取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对银行征信系统进行无理申诉,其非法操作不仅无效,还可能会对个人征信系统留下更多负面影响。另外,这类代理机构往往会借故要求提供大量的身份信息,不能提供任何的信息安全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往往会面临被二次贩卖的隐形危害,产生隐私泄露等更大的代价。

  铲除“征信洗白”“征信修复”骗局需要多方合力。相关部门尤其是银行系统,信用知识普及工作首先必不可少。另外,目前征信诈骗广告层出不穷,平台的相关治理也应在场,要从传播渠道上斩断这类骗局的链接。对于个人来说,提升征信知识储备,也能进一步挤压“征信修复”骗局的生存土壤。

  现代社会信息系统日益完善,人与人之间的连接机制也从以往的亲族纽带拓展到了契约纽带,个体征信也成为了一个人在数字公共社会中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凭证。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进行“征信洗白”,不如从生活的点滴中珍惜个人的“信用清白”,否则不仅无法给征信“去污”,还可能会掉进更大的陷阱。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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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7:05 来源:红网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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