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指出尽快将去年四季度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落到具体项目,抓紧发行今年已下达的专项债,重点安排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紧随其后,今年多省份专项债券发行陆续展开。
从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起,专项债券发行进入了第8个年头。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其中后者是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从近年来全国人大批准安排额度看,新增专项债券的额度远高于一般债券,反映出专项债券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中占主要地位。目前,专项债券已经成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在稳投资、补短板、扩内需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经济运行处于爬坡过坎的关口,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政府拉动投资最直接、最有效的政策工具之一,专项债券对顶住经济新的下行压力、确保经济平稳运行,意义尤为突出。宏观政策要加强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专项债券从开年就有必要发力、见效。
一方面,专项债券要抓紧发行、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虽然今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尚待将于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批准,但财政部已于2021年底向各地提前下达了1.46万亿元额度。提前下达的做法来自2018年底全国人大的授权,也就是国务院可以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旨在提高政策时效性,避免开年前几个月债券发行的真空。
从今年稳投资、稳增长的需要看,各地应按照额度安排早发行、快使用,同时用好去年四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力争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扭转投资不振状况。当然,加快发行进度并非“一拥而上”,还要合理把握节奏、选准发行时机,发行进度要和资金使用进度相匹配,避免债券资金闲置。
另一方面,专项债券不仅要在规模、进度等“量”上发挥作用,更要在配合宏观政策实施等“质”上发挥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要注重提升政策效能、更好发挥作用,既要重视投资规模,更要重视密切对接宏观政策,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从资金投向看,今年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各地应瞄准重点方向,不能“撒胡椒面”、盲目投资,要做好项目储备、提高资金效益,充分发挥对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重大规划的支撑作用。
加强管理、防范风险是永恒的主题。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要坚持“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特别是要加强预算约束和市场约束。预算约束方面,要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发行使用,严禁挤占挪用;市场约束方面,要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水平,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确保始终在阳光下发行使用。(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