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依法干预煤价是保障民生必要之举

2021年10月21日 07:47   来源:南方日报   扶青

  “我50岁了,之前从没见煤价涨至1000元以上。”

  近日,甘肃、内蒙古等多地居民在多个网络平台上反映,今年冬季取暖用煤价格上涨,甘肃煤价同比翻倍,内蒙古煤价最高达到去年同期价格3倍等。19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召开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机制煤炭专题座谈会,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

  当前,煤炭仍是我国主体能源,受国际能源价格攀升、经济复苏稳定增长、居民用电快速增加等因素叠加影响,今年我国煤炭市场供需持续偏紧,煤炭价格不断走高。8月以来,全国各省纷纷出台一系列“能耗双控”举措,折射出的正是我国煤炭供给缺口问题。此后,各地出台政策保障电煤供应,允许电价上浮,但煤炭价格并未受限制,个别地区煤价涨幅脱离了供需基本面。

  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煤价非理性走高,会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对电力供应和冬季供暖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在民生保障层面上,我国北方地区马上进入冬季供暖期,虽然民生用能占整个供应的比重并不高,但高昂的煤价已经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确保民生用能作为保供工作的重中之重。

  依法干预煤价,正是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必要之举。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规定限价等措施,这赋予了相关部门依法干预价格的权力。同时,发改委还提出进一步释放煤炭产能、稳定增加煤炭产量、落实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推动煤电机组应发尽发、加强能源运输保障等一揽子措施,体现的正是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的深层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干预并非违背市场规律无限度压低煤价,而是在尊重市场规律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控,让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正如发改委强调,“将充分运用价格法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当前,在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一再强调煤炭价格不能无序上涨的同时,市场上依然存在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行为。发改委明确提出重点打击散播虚假消息、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4类违法行为,正是为了更好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促进市场回归理性。

  煤炭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政府和相关企业共同的责任。各方面要切实履行好责任,共同把价格干预、供需调节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好民生用能需要,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

依法干预煤价是保障民生必要之举

2021-10-21 07:47 来源:南方日报 扶青

  “我50岁了,之前从没见煤价涨至1000元以上。”

  近日,甘肃、内蒙古等多地居民在多个网络平台上反映,今年冬季取暖用煤价格上涨,甘肃煤价同比翻倍,内蒙古煤价最高达到去年同期价格3倍等。19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召开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机制煤炭专题座谈会,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

  当前,煤炭仍是我国主体能源,受国际能源价格攀升、经济复苏稳定增长、居民用电快速增加等因素叠加影响,今年我国煤炭市场供需持续偏紧,煤炭价格不断走高。8月以来,全国各省纷纷出台一系列“能耗双控”举措,折射出的正是我国煤炭供给缺口问题。此后,各地出台政策保障电煤供应,允许电价上浮,但煤炭价格并未受限制,个别地区煤价涨幅脱离了供需基本面。

  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煤价非理性走高,会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对电力供应和冬季供暖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在民生保障层面上,我国北方地区马上进入冬季供暖期,虽然民生用能占整个供应的比重并不高,但高昂的煤价已经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确保民生用能作为保供工作的重中之重。

  依法干预煤价,正是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必要之举。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规定限价等措施,这赋予了相关部门依法干预价格的权力。同时,发改委还提出进一步释放煤炭产能、稳定增加煤炭产量、落实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推动煤电机组应发尽发、加强能源运输保障等一揽子措施,体现的正是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的深层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干预并非违背市场规律无限度压低煤价,而是在尊重市场规律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控,让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正如发改委强调,“将充分运用价格法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当前,在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一再强调煤炭价格不能无序上涨的同时,市场上依然存在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行为。发改委明确提出重点打击散播虚假消息、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4类违法行为,正是为了更好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促进市场回归理性。

  煤炭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政府和相关企业共同的责任。各方面要切实履行好责任,共同把价格干预、供需调节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好民生用能需要,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责任编辑:李焱)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