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算法推荐如硬币两面,一面是方便公民于信息过载中找寻所需、所想的信息,一面是阻碍公民于海量信息中寻求新知、跳出包围圈,一体两面,相克相生。本以为岁月静好,互不逾界,然而,随着资本的幕后操纵和平台的唯利是图,算法推荐的“茧房病毒”逐渐蚕食其仅存的一丝利好。“你的手机不再是你做主”“看似是你在上网,其实是算法帮你上网”,算法推荐强占了公民自主选择权,看似自主可控的行为,其实是被算法蒙在鼓里,无处不在的“隐形之手”控制着我们前行。如果说互联网是一块大蛋糕,那么算法推荐就好似一把刀,将其四分五裂,而参与其中的互联网网民仅仅食得一小块而已。
此次网信办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算法推荐服务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以及用户可以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意味着算法推荐不能再以收集用户信息,对用户进行画像为手段实行内容推送和精准服务,同时用户也可以选择拒绝平台或者移动客户端的算法推荐服务。从用户层面分析,此举确实可以起到自主控制的作用,选择权握在自己手中,关闭或不关闭全凭个人作主。
然而,算法推荐服务是一条完整的服务链,包括算法推荐生产者或提供者、算法推荐服务载体、推荐内容、推荐形式,服务终端或用户以及服务反馈于一体。而此次意见稿中,仅仅是从推荐形式和服务终端即用户层面出发,去打破算法推荐“围城”,很显然,还是不够的。
首先,从算法推荐生产者或提供者角度分析,尽管此次意见稿提出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用户提供便捷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但是,算法推荐的主动权还是在算法推荐生产者或提供者手中,只是在算法推荐服务过程中多加了“关闭”选项。这种看似让渡主动权的行为,其实治标不治本。如同广告弹窗一样,尽管每一条弹窗广告都有删除按钮,但不是公众不想点,是实在太多了点不过来或者根本点不着,一些商家或者平台通过“化妆术”或“隐藏术”的方式继续推送广告。由此来看,算法推荐服务“关闭”按钮会不会在此高压之下走向类似此路,犹未可知。
其次,从算法推荐形式上分析,算法推荐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基于内容推荐、协同过滤式推荐以及基于时序流行度推荐,三种形式交相辉映,相互杂糅,共同完成算法推荐服务。对于此次意见稿中指出,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意味着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根据用户画像,基于用户个人使用习惯和爱好内容进行推荐,因此,仅仅是取消了算法推荐形式里的基于内容推荐方式。而算法推荐提供者,还可根据协同过滤即用户朋友的爱好和画像进行算法推荐,或者向用户推荐算法过滤之下的当下最流行的,热度最高的内容。如此来看,用户依旧处于算法控制之下,“三臂断一臂”亦不影响其“双手捆人”。
最后,从算法推荐的载体上来分析,算法推荐服务是基于大数据分析下进行的推送服务,可见,算法推荐服务离不开互联网技术,亦离不开平台或者移动终端对于用户信息的采集、归纳和打包。算法推荐服务能够“手张得如此大,伸得如此远”,归根结底是用户失去对平台或者资本如何使用个人信息的知晓权以及否决权。平台肆意收取用户个人信息,才能知晓用户个人特征,才能为用户画像,进而实现算法推荐服务,这是资本或者平台通过算法推荐服务控制用户上网行为的完整闭环。因此,欲阻断算法推荐服务,还需从平台或者资本违法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入手,切断算法推荐服务“源头活水”,才能更好的维护用户权利,确保用户自由的“冲浪”。
民众苦算法推荐“桎梏”久矣。此次国家网信办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稿,旗帜鲜明地直指算法推荐服务。可以看出,国家网信办欲打破算法推荐“围城”,拯救困在“算法”里的孩子的态度和决心,可谓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应民之所需。
但是,破除算法推荐的“桎梏”,还需全面发力,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针对算法推荐服务全过程进行透明化管理,将行动落到实处,精准打击,才能够看到实效。由此来看,此次网信办公开征求意见稿仅仅是打破算法推荐服务“桎梏”的一盘“开胃菜”,拯救困在“算法”里的孩子不能就此了之。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