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提三次分配,引发广泛关注。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什么是三次分配?这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比较而言,初次分配由市场主导,更关注效率;再分配由政府主导,更关注公平;三次分配主要由社会道德驱动,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此次河南暴雨,社会各界自发捐款捐物驰援,就体现了三次分配的重要调节作用。
作为助力解决贫困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三次分配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十四五”规划将慈善事业纳入其范围,进一步明确了三次分配和慈善事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上,更加重视通过三次分配促使资源和财富在不同社会群体间趋向均衡,有利于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学者厉以宁认为,道德力量对经济和分配的调节作用比市场和政府因素出现得更早、更本源,此外,三次分配与人类更高层次需求有关,随着财富的增长,三次分配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三次分配奠定了基础。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构建三次分配制度安排,将进一步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更好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实现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社会“温柔之手”同向发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数据调查发现,我国慈善捐赠力度有待提升,目前参与主体仍以企业为主,个人积极性仍有调动空间。虽然三次分配不具有强制性,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但要承认,社会主体财富获得不完全依靠自身能力水平,也包含部分特殊时代背景和政策红利因素。进一步培育民心向善的公益慈善文化,有利于形成自愿通过慈善捐赠进行三次分配的良好氛围,真正发挥出三次分配的应有效果。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