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发生的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中国奥委会发布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8月18日 澎湃新闻)
不久前落幕的东京奥运会上,中国军团掀起一场青春风暴,杨倩、全红婵等一众“00”后小将崭露头角,一举夺魁。特别是年仅14岁的全红婵,可谓一跳成名,连续多日登上热搜榜,外界的关注蜂拥而至,就连其家人都不堪其扰。可见,奥运冠军的高知名度、高人气指数直接转化成了流量和商机,他们的名字被抢注并不算太过意外。
商人逐利可以理解,但如此“疯狂”实属不该。据报道,为中国队收获东京奥运会首枚金牌的杨倩,其商标涉及服装、发饰、游戏用品、含酒精的饮料、广告业务等多个类别。“全红婵”商标则是从8月5日起就遭抢注,国际分类涉及食品、服装鞋帽、日化用品等,涉及多家企业或个人。所幸,目前这些商标都还处于申请注册阶段,并未成功。
无疑,这些恶意抢注行为又带动了一波普法节奏。自2021年3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开启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明确7类图谋不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意抢注情形将被严厉打击,其中就包括“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显然,这些抢注奥运健儿姓名的商家踩了雷。
为了蹭热度、蹭流量而抢注商标,有的是急于借网络爆红带动流量变现,有的甚至囤积用于倒卖,这严重背离了商标存在的意义。其实,商标只不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的标志,犯不上这般“病态”抢注。而且抢注不代表能成功,只有申请审核通过依法注册后,才能称之为“商标”。商标是用来使用的,不是用来炒作的。
注册商标不是拼手速,恶意抢注的现象需要强化监管来引流。一方面,名人商标本身是利用名人效应,乃是市场稀缺资源,奥运冠军的名字不应遭到随意注册与滥用,需加强保护。另一方面,商标审核部门也要把好准入门槛,提高审核质量,避免大量争议商标流入市场,坚决把涉嫌恶意抢注者挡在门外。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