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人脸识别应用,我的脸由我做主

2021年07月29日 07:44   来源:红网   庞华梅

  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人脸信息提供司法保护。(7月28日 人民网)

  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人脸识别技术越来越成熟。刷脸支付,刷脸开机,刷脸考勤,刷脸进入小区……“刷脸”呈现遍地开花之势。人脸识别,给人们带来了更多便利的同时,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据《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显示,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三成受访者表示已因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隐私或财产损失。从2020年“3·15 ”晚会曝光多家知名商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到同年10月央视曝光“2元能买上千张人脸照片”,证实了人们对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与发展,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许多新挑战,规范人脸识别应用迫在眉睫。

  规范人脸识别应用,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居住地址、手机号码这些信息都可以改,但是人脸信息作为生物识别信息,是不可更改的,具有敏感性,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将极易危害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技术本应服务于人,有人却因人脸识别的滥用,选择戴头盔看房,这何尝不是一种黑色幽默?科技是把双刃剑,当我们丢不起“脸”时,人脸识别技术的弊或许已经大于利了。规范人脸识别应用,是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是对个人人格权益的尊重。

  规范人脸识别应用,还公众说“不”的权利。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采集人脸信息进行数据分析、物业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业主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我们的脸不能由自己做主,我们说“不”的权利被剥夺。大学教授郭兵发起“人脸识别第一案”起诉强制人脸识别的动物园,敲响了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警钟,也激发更多的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最高法明确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属于侵权,规范人脸识别应用,也还公众说“不”的权利,捍卫公众的“脸权”。

  规范人脸识别应用,不能仅靠法律的枷锁。有关部门要有法必依,加大对违法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打击力度,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商家要遵守法律,守住底线,合法、合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作为脸的主人,我们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勇于对侵犯“脸权”的行为说“不”。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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