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治理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年06月23日 07:23   来源:法治日报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深度应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数字时代,如何更好地进行数字治理成为非常重要的课题,本期“善治沙龙”栏目邀请达摩院院长张建锋就相关话题进行探讨。

  访谈嘉宾:张建锋(达摩院院长)

  主持人:凌 锋(《法治日报》评论员)

  主持人:您最近出版了一本关于数字治理的书籍,作为一名技术专家,什么原因让您开始关注治理领域?

  张建锋: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能够增强态势感知、科学决策、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我长期在阿里云工作,在数字化治理业务的实践探索中,不断加深了对“数字化治理”的理解和认知,并对于如何通过数字技术提升治理能力、如何通过数字治理更好地释放社会创新活力等社会关注话题形成了一些见解,以书的形式把这些实践成果和思考见解进行梳理输出,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启发,共同推动中国“数字化治理”的发展。

  主持人:从您的角度来看,数字治理的内涵是什么?数字治理又有什么特点?

  张建锋:数字治理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新阶段,从最初的电子政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到共享、共治和智治的数字治理新阶段,反映了数字技术应用与智慧治理的深度融合。数字治理是“数字”与“治理”的融合,不是简单地将数字技术作为工具,也不是纯公共管理中的“治理”,而是以新基建为底座,以数据要素为驱动力,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构建的开放创新和协同治理的共享、共治和智治的新范式。

  主持人:不同人对数字治理、数字化等概念的理解可能不一样。您作为技术出身的专家,认为数字治理如何为治理现代化赋能?

  张建锋:数字治理已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量:在政府内部,数字治理通过打破数据孤岛,重塑业务流程,革新组织架构,压缩组织冗余,打造出了边界清晰、权责明确且精简、高效、统一的现代化政府;在政府外部,数字治理又突破政府科层边界,向更广阔的市场和社会领域渗透,在为市场增效、社会赋权的同时,深刻重塑了传统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社会治理机制,在政府、市场和社会层面,全面推动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字治理能够为政府赋能,它是政府机构瘦身的助推器,是智慧决策和调适政策的驾驶室;数字治理能够为市场增效,是市场监督的感应器,可以提升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助力宏观调控精细化;数字治理还能够为社会赋权,它是公众参与的新渠道,是民意回应的新机制,是风险防控的新平台。

  主持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数字治理方面,您也提到了“众治”“共治”,您怎么看到在数字治理中各类社会主体的作用?

  张建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已有对数字治理各参与主体作用的表述,即“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具体说来,在数字治理中,政府的职责主要包括信息汲取、数据治理、精准决策、数字规制、回应吸纳和传播引导等;企业、组织机构等可以发挥在技术层面的用户体验优势,使政府的政策和服务更加精细化、人性化,数字技术和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对多元主体的交互服务,形成对政府治理的有效补充;而数字化技术更是为个人参与治理提供了机会和渠道,使每个人真正成为治理的参与者,充分发挥个体的力量。

  主持人:共治必然有个利益平衡的问题,您如何看待数字化治理中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

  张建锋:数字治理可以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同时进行赋能,使三者能够实现协同演化,创造出一种和合、共生、“1+1>2”的全新图景,从而形成良性互动、有机生长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数字时代治理范式的鲜明特征。

  在数字时代,政府、社会和个人在数字空间里日益深度融合,政务服务、民生服务、风险防控、经济发展、区域治理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各方主体既是数据的贡献者,又是治理的参与者,还是服务的受益者。企业、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可以更加有效地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主持人:技术的发展总是快过制度规范出台的速度。数字化在个人信息保护、新业态劳动保障、算法治理等方面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您如何看待“智治”与“治智”?技术手段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技术带来的问题,“智治”是否能为“治智”服务?

  张建锋:这是一个技术创新与治理创新相互促进、不断完善、并需要我们持续关注的时代命题。一方面数字化技术可以成为政府治理现代化、精细化、科学决策和主动服务的工具和平台,比如浙江省政府提出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在政府治理与服务等全方面的数字化改革。另一方面,数字化技术的快速普及与发展要求建立一套适应新型生产关系、商业模式、治理手段的法规体系,政府也在这些方面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措施。比如,新型数字化服务中的灵活就业群体,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都需要以新的视角去进行社会保障与政策管理体系的建设。类似这样的问题需要以全新的视角进行制度设计。

  主持人:您如何看待法治建设在数字化治理中的作用?

  张建锋:我们看到数字经济重塑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数据要素的特点显著区别于土地等传统要素,数字经济的组织方式也会显著不同。同时,由于技术日新月异,对应的治理方式也会不断迭代,因此,法律法规也需要调整其中不利于数字经济创新和发展的部分,做到与时俱进。尽管数字治理的法治建设没有标准答案,但可以判断守底线和促创新是最基本的原则。即在守住法律、经济、道德、安全的底线基础上,营造一个宽松的创新环境,促进数字经济不断创新迭代,进而推动政策法规不断演化完善。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的角度看,我认为政策法规的优化方向是在理念和实施层面都能充分体现对创新的包容性,在规则优化方面的持续性,并对参与方和编制流程保持开放。

  主持人:您认为数字化如何推动法治建设?可能有哪些新的应用场景以及未来的想象空间?

  张建锋:数字治理的理念和新技术可以有效助力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比如在法规编制过程中,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在多个环节,快速而广泛地征集各相关方的意见,实现低成本、高质量的调研;在具体条款设置上,可以结合舆情分析的情况预判影响,有利于准确把握立法尺度,实现政策法规的持续优化;在执法环节,可以尝试将规则内置到软硬件配置中,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服务执法司法工作,确保执法司法透明公平。在公共安全方面的应用会更多元:我们看到数字技术将现实世界投影到数字世界,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会相互作用和影响,可以利用物联网和音视频处理技术实现对城市运行的实时态势感知,预判和及时处置火灾、地震等安全事件,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将数字治理的理念应用于平安建设的关键点在于“体系化思维”,万物互联将环境、场所、设施、人员、活动都连接起来,传统“各管一段”的管理方式不再适用,需要把局部的安全放到体系化的大图中去看待,通过“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建立起风险大图,借助数字技术统筹各类资源,才能有效地处置和管控,疫情防控就是最生动的例子。

  主持人:您提到“数字治理是未知远大于已知的新话题”,这样的判断让人感觉非常具有使命感,不知道您是否还会持续关注社会治理领域各类问题?

  张建锋:是的,我们会持续关注。党和国家高度关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推进数字治理与推进数字化转型都是数字经济时代面临的长期命题。我们作为数字技术和服务的提供者,希望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提升数字治理能力,改善信息不对称、治理速度较为缓慢、治理效能不够突出等问题,实现从被动响应型治理向主动预见型治理转变,有力支撑政府决策科学智慧化、社会治理精准有效化、公共服务便捷高效化。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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