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友“马库斯说”在微博的发帖引发网友热议。“我们这儿的游泳馆更衣室每天都有女性带儿子进来,不止一个!都是十多岁的!……”。“游泳馆更衣室每天都有女性带儿子进来”的话题冲上了微博热搜。昨天,快报官方微信、橙柿互动App推送了报道后,网友几乎一面倒地谴责这种行为。(6月9日《重庆晨报》)
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安全,这是父母的首要责任。不让未成年人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这是保护孩子安全的底线。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也能理解涉事妈妈的无奈。设身处地地想一下:换作是你,你会将才四五岁的儿子单独放在女公厕、女更衣室外吗?说到底,这就是为了安全。
可是,有没有兼顾孩子安全与旁人隐私的双全之策呢?当然有,它就是公厕建“第三公厕”,游泳馆建“第三更衣室”。一旦这些公共设施满足了需求,就可以避免公厕、游泳馆里的“性别尴尬”。因此,我们与其谴责“妈妈不懂事”,倒不如督促运营者完善服务。
事实上,早在2016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就已明确提出了要求:城市中的一类固定式公共厕所,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公共厕所,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及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区域的活动式公共厕所,均应设置第三卫生间。游泳馆方面,也可以效仿设置“第三更衣室”。
站在道德的高度,怀揣着正义,义愤填膺地谴责妈妈带儿子进女更衣室,这是很简单的事。然而,如果不能解决妈妈们的后顾之忧,不按规定建足够的“第三更衣室”“第三公厕”,满足特定人群的小众化需求,那么,公厕或更衣室里的“性别尴尬”,恐怕会是一个仍将存在的难题。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