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弃养”是对法律和生命的漠视

2021年01月21日 07:59   来源:工人日报   冯海宁

  据《北京青年报》等媒体报道,“代孕弃养”现象最近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一是四川一名代孕孕母在胚胎移植后遭遇“退单”,独自产子后面临落户难题。二是某女明星被爆出疑似在海外“借腹生子”后,试图弃养。

  对非法代孕现象,媒体此前报道不少,有关部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也查处了一些案件。但由于一些人的代孕需求长期存在,代孕行为既暴利又隐蔽,所以代孕黑色产业链一直未被彻底摧毁。

  代孕遭“退单”,孩子无法落户、上学、享受医保,从代孕母亲到无辜孩子,都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之痛。这个案例不仅给其他想通过代孕方式赚钱的人敲响了警钟,对有关方面进一步打击代孕也是一次提醒。

  而娱乐明星涉及的“代孕弃养”事件仍在发酵,真相究竟如何,还有待观察。但目前被曝光的一些录音中的内容已经让公众倍感愤怒和不解。对已经成型、即将要出生的胎儿,怎么能如此出尔反尔,视如儿戏?

  “代孕弃养”伴随着地下代孕市场而来,相关人员弃养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比如,有的人想要指定胎儿性别,看到代孕出生的孩子不符合预期,就会选择弃养;有的人是因为产生纠纷,或者代孕过程中被查处等,最后选择弃养;还有的是因病、因家庭破裂而弃养。“代孕弃养”给代孕母亲、孩子甚至整个社会都可能带来后患。

  因而必须依法严惩涉及“代孕弃养”的相关违法者。先说“代孕”,根据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和技术人员禁止实施代孕。上述两起案例中,是否涉及国内医疗机构和技术人员,必须查清楚,如果有,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此对地下代孕市场形成震慑。

  再说“弃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无论是找人代孕还是代孕母亲,一旦选择弃养婴儿,均可能涉嫌遗弃罪甚至其他更严重的罪名。目前,这方面并无先例,但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如果上述明星涉及的“代孕弃养”情况属实,即便是在海外代孕,即便弃养孩子不成功,但由于其行为恶劣,作为公众人物难免形成恶性示范,十分有必要对其进行谴责和从业限制等。这是对娱乐圈的净化,也是对乱象的纠偏,对相关违法行为的震慑。

  打击违法代孕及遗弃行为,既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把目前法律未予明确的代孕需求者、中介等主体纳入法律制裁范畴内,也要进一步健全监管及执法体制机制,对违法从事代孕的各种机构,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管办法。此外,对于“代孕弃养”产生的一些后遗症,也不能忽视。比如,代孕的孩子是无辜的,其落户、被抚养等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障。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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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弃养”是对法律和生命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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