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采取了许多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
经过多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这为接续的减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高质量做好减贫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看到,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实现真脱贫、脱真贫,还要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已经取得的成果;接续发力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则需要不断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未来一段时期,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实现其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将是一项重要任务。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对此,我们需遵循系统性原则,多措并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更加注重解决相对贫困、更加注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建设、更加注重凝聚各方力量,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的扎实巩固和拓展提升,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第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更加注重解决相对贫困。以贫困程度为标准进行划分,贫困可以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相对贫困一般是指相比较于别人而言的物质资料占有量的匮乏和消费能力的低下。面向未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尤为重要。这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是要着力改变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也就是说,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要放在整个区域、城乡平衡发展的大格局中考虑,不能只谋一域。
二是要着力缩小低收入人口同其他群体的发展差距。现实地看,脱贫摘帽地区和群众实现从“脱贫”到“致富”,仍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一些地方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缓慢、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等问题日益凸显。对此,需采取措施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的能力,包括设立专项财政项目、培育和扶植相关产业、提供教育和技能培训、创造就业机会,以及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等,让他们的收入增长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
三是要着力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民生问题。在实践中,我们衡量脱贫与否的指标主要是经济收入指标,但饮水安全、卫生设施、健康保健、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指标同样重要。更好解决相对贫困,就要关注多重维度的贫困问题,从更为宽广的视角解决相对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第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更加注重提升内生动力。总体而言,致贫原因多种多样。从宏观层面上讲主要有自然地理位置、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滞后等客观原因;从微观层面上讲,各户有各户的情况,各人有各人的贫因。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扶贫工作的重心和方式都将发生变化。其中尤为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千方百计提升相对贫困地区和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方面,要重视产业培育、产业发展和产业振兴,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质量,优化产业格局。同时,继续加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促进稳定销售。完善产业脱贫机制,让特色产业成为脱贫富民的强大动能。
另一方面,要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相对贫困群众的精神状态是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因素。群众有决心、有志气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贫穷的现状,才能让脱贫成果更牢固、更可持续。还要不断加强对相对贫困群众的文化、知识与技术教育,不断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建设。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保障。
要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扶上马送一程”。
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筑牢防止返贫的“防护堤”,需继续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对存在返贫风险的人口分层分类制定精准防贫办法,采取多层次、复合式保障性防贫举措,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
要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困难和发展困境的成因复杂,需要持续的精准帮扶,重在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已经建立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需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科学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健全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还需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因需施救、精准施救,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机制。
要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机制。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样一个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等各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各方力量、集聚各方智慧,形成互相帮扶、先富带后富的合力。为此,要在制度建设上发力,既要发挥好政府在扶贫规划制订、扶贫政策执行、扶贫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又要发挥好社会和市场力量的积极作用,凝聚合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大支撑。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任 洁)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