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反垄断,有了指南也要用好办法

2020年11月17日 09:49   来源:钱江晚报   魏英杰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针对互联网巨头的一场反垄断行动吹响号角。

  说起平台反垄断,有些人可能觉得跟自己没太大关系。实际上,从市场的角度看,这事跟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举个简单例子,许多人买机票,会遭遇在线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这就是平台利用其市场优势侵害消费者权益。又比如,在线外卖平台动不动就对商家涨价,商家则向消费者转嫁成本,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更不用说,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不仅是不正当竞争,也是在剥夺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12年前国内就有了《反垄断法》,只是经过这些年,随着平台经济的崛起,这部法律虽然没有过时,却也捉襟见肘,需要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特点进行调整和规范。《指南》的制定,为的就是让《反垄断法》在互联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亮出监管的牙齿。

  国内互联网经济经过多年生长,到了该规范其健康发展的阶段。平台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搞不正当竞争、差别化竞争,危害特别大。

  有别于传统的市场垄断,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头部效应尤其显著。若干平台拥有数以亿计的用户,掌握着巨大的流量入口,一旦强化生态“闭环”,足以扼杀多数新进竞争者。所以,许多创业者干得再好,到后来也会碰到“天花板”,面临被圈入哪家巨头的选择。如果创业者想坚持走自己的路,很可能遭遇巨头的全方位封杀,这是非常不利于市场持续创新的。没有市场创新,谈何长远发展?

  就此而言,平台反垄断不能只有“指南”,还要用好“办法”。《指南》是对平台经济及其垄断特征、表现作出界定,而要阻断平台垄断行为,仍要发挥《反垄断法》的威力。《反垄断法》与《指南》既需要有一致性,也需要有针对性和延续性。说得更明白一些,界定何为平台垄断,该怎么亮剑,要有章法和手段。

  反垄断的目的不是破坏市场,而是为了保护市场竞争,促进创新。这也决定了,平台反垄断不能“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但也不能“摧枯拉朽”“横扫一切”。如何既规范互联网企业发展,又鼓励与保护其积极性,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平台反垄断是一个新课题,既有其现实紧迫性,也有其监管复杂性。《指南》的正式发布,是迈出新形势下反垄断工作的踏实一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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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09:49 来源:钱江晚报 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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