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0年10月22日 07:03   来源:经济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接续推进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要激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这对我们高质量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并进一步多措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增添了极大的获得感,也为国际减贫事业作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经验”。

  反贫困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特征,2020年后现行标准下绝对贫困的消除不等于扶贫工作终结。从唯物辩证法视角来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更加注重解决相对贫困、更加注重解决精神贫困、更加注重强化内生动力。

  更加注重解决相对贫困

  “绝对贫困”又称为“生存性贫困”,指的是收入无法满足生存需要的贫困;“相对贫困”也称为“发展性贫困”,指收入无法满足除了生存之外的更高层次需要的贫困。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是先后接续的关系,一般是先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之后,客观上就要求进一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而且,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更具有长期性与艰巨性。

  伴随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贫困人口结构将发生转变,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因面临不少挑战将愈发凸显。一是持续增收的挑战。收入维度是相对贫困的基础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范返贫风险更多的是基于收入的考量。从目前的政策设计看,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扶贫、生态旅游扶贫等各项扶贫政策已取得良好效果,但能否保障脱贫群体获得稳定的收入并持续地增长,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二是多维贫困的挑战。多维贫困是相对贫困的突出特点。许多贫困地区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仍然将收入作为是否脱贫的重要指标,忽视教育、医疗、住房以及饮水安全等方面的脱贫指标。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其他维度的贫困问题,就难以有效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三是体制机制及时创新的挑战。绝对贫困问题解决后,我国相对贫困问题将长期存在,扶贫管理、扶贫资源等如不能及时作出调整、创新与完善,将直接影响实际成效。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治理相对贫困是一项长期性和战略性的任务,要在减贫治理体系完善和减贫治理能力提升方面下功夫。一是建立持续增收机制。实现持续增收是防范返贫的重要保障,也是缓解相对贫困的前提基础。一方面,要做好产业培育与产业升级的衔接,发挥好贫困地区在资源环境、品种特色等方面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生产经营,将乡村产业打造成为持续增收的源泉;另一方面,要全力推进就业扶持,精准施策做好就业服务。二是建立多重保障机制。一方面,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构建起多重防范体系;另一方面,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施帮扶举措。三是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不同扶贫主体之间的协同机制,既要发挥好政府在扶贫规划制订、扶贫政策执行、扶贫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又要发挥好市场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形成治理合力。

  更加注重解决精神贫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不仅要在物质上强大起来,而且要在精神上强大起来”。从脱贫攻坚的目标来看,既要摆脱物质贫困,又要逐步消除精神贫困,最终实现物质富有与精神富有的双赢。从脱贫攻坚的进程来看,首先要解决物质贫困问题,然后再解决精神贫困问题。从脱贫攻坚的内在逻辑来看,对物质贫困的解决将为解决精神贫困问题奠定物质基础并创造有利条件,而精神贫困问题的解决则为解决物质贫困增强精神动力。

  伴随着贫困县陆续摘帽,绝大部分贫困人口逐步摆脱物质贫困,解决精神贫困问题就成为日益紧迫的任务。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精神贫困问题是不能忽视的客观事实。有些贫困户在精神上被动,坐享国家政策的照顾与倾斜,坐等扶贫干部的帮扶与关心;一些贫困户在精神上保守,囿于传统的思维定势,止步于小农的生产方式,不愿学习新的科学知识,不愿在掌握新的致富技能上下功夫;等等。这些现象虽然只占很小的比例,但对消除贫困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出现上述现象,有着复杂的原因,有些扶贫政策在执行中的偏差也需要反思。比如,在政策导向上,不能过于强调对贫困人口的物质帮扶,而忽视对贫困人口的精神塑造;又如,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既要千方百计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也要关注贫困人口精神世界。再如,在政策影响上,针对贫困人口思想引导和教育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在落地落实上下功夫,以求实效。

  要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不断激发扶贫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积极性,真正解决精神贫困问题。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扶志,让贫困人口从根本上树立脱贫靠奋斗的思想,加强对贫困群体的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教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与践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劳动光荣、勤劳致富的正确价值观;各级政府、扶贫干部要更加关注贫困人口的精神生活,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振奋精神;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扶智,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文化、知识与技术教育,使其成为有本领、懂技术、肯实干的劳动者。扶志和扶智,两者相互配合才能发挥最大作用。

  更加注重强化内生动力

  对于事物发展来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选派干部驻村帮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等,这些重要举措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严格来说,这些举措还属于改变贫困面貌的外因。在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进一步有效消除贫困,除了继续加强外在帮扶外,更应下力气强化内生动力。

  致贫成因复杂多样,既有经济性因素,又有非经济性因素;既有复杂的客观性原因,也有贫困人口自身的主观性因素。部分贫困人口缺乏资金、知识、技术等基本要素,难以参与现代市场活动,也不敢面对市场风险,对通过市场手段脱贫致富缺乏信心。部分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素质不高、就业技能不多,难以有效承接或深度融入各类产业扶贫项目,也无法在竞争性经济活动中占据优势。

  强化内生动力,关键要靠制度保障,需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依靠制度补齐短板,为强化内生动力创造良好条件。重视加强帮扶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制度性安排,着力补齐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短板,提高贫困地区发展后劲。二是依靠制度发挥激励作用,通过先进典型宣传、榜样示范引导和完善正向激励等机制,激发贫困人口自身发展动力。三是依靠制度强化技能提升,开展有针对性的“点穴式”技能培训。精准开展面对用工岗位的系列就业技术训练,使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人口走上稳定脱贫之路。同时,还要依靠制度强化“造血”功能,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走共同富裕之路。

  【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郝永平、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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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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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2 07:03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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