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纠正公营业与民争利问题

2020年09月28日 08:06   来源:北京日报   郑风

  1940年和1941年是抗战时期延安最为困难的两年。日伪猖狂进攻、掠夺,国民政府停发经费、封锁经济,延安几乎陷入没有衣穿、没有油吃、冬天没有被盖的困境。了解一些抗战史、知道一些党史的同志,常常将延安时期解决经济困难归因于大生产运动,如南泥湾开荒。这并没有反映历史全貌。大生产运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新型的屯田,其主体是延安的军政系统。一定程度上说,延安时期的屯田,解决的主要是屯田官兵自身的供给问题,至于屯田产出略有富余,只起调节作用,减轻了边区人民一些负担,但对解决边区财政困难起基础性作用的,仍然是农、盐、工、畜、商等私人经济。比如,作为私人经济的小农经济,提供了绝对多数的公粮。1941年,边区原定征粮20万担(1担为300斤),人均1斗4升,负担过重,出现了“雷公为什么没有把毛泽东打死”的抱怨。中共中央即时指示调整政策,即便如此,边区政府也只能减征公粮4万担,由20万担减为16万担。

  正因为如此,毛泽东认为解决财政经济问题,战胜边区困难,要发展经济,平衡边区经济出入口,“首先是发展农、盐、工、畜、商各业之主要的私人经济与部分的公营经济”,并觉得此点带有规律性或决定性。在这里,毛泽东将私人经济前加上“主要的”,可见对其作用的充分重视,因而对公营经济与民争利现象相当注意,提醒边区政府加以纠正。当时谢觉哉任边区政府秘书长。1941年8月6日,毛泽东在给谢觉哉的信中写道,“今年之仅仅注意公业投资未能顾及私业投资,是由于等着公营事业救急的特殊情况,由此产生的害则是与民争利(垄断)及解决不了大问题。明年绝不能继续这个方针,仅有盐业投资是明年应该继续的,而其他公营的农、工、商业则只当作必要的一部分继续下去”。

  延安时期毛泽东纠正公营业与民争利问题,是对边区生产力水平的客观认识而做出的实事求是的决策,有利于解放和激活生产力,挖掘生产潜力,有利于边区渡过困难。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所积累的发展私人经济的经验,在党的七大报告中得到了充分总结,成为新民主主义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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