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拿命拍照”不是警察的独角戏

2020年08月10日 08:00   来源:燕赵晚报   张淳艺

  近来,青海省格尔木市的315国道部分路段成了“网红公路”,许多游客驻足并在公路中间拍照,甚至有当地导游将此地列为必去景点。当地交警采取了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在景点及违法地点设置警示牌等措施。尽管如此,网红公路游客“拿命拍照”的冒险行为仍时有发生。(8月9日《北京青年报》)

  315国道格尔木段在网上迅速走红,被称为“中国版66号公路”“中国最奇异的风情走廊”,吸引不少游客前去打卡拍照。公路毕竟不是摄影棚,游客们聚集在公路中间又蹦又跳,甚至躺在路面上取景拍照,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自2018年至今,315国道上因为拍照就发生了8起交通事故。而该路段地处柴达木腹地,距离市区百余公里,救援难度很大,一旦遇到重大车祸,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格尔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门抽调民警、辅警在这一路段进行常态化巡逻,并专门设置警示牌,但“拿命拍照”现象仍屡禁不止,违法者经常与执法民警打游击。

  网红公路“拿命拍照”,背后涉及短视频平台、旅行社、导游、游客等各方因素,遏制这一问题不应成为警察的独角戏,而应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其一,短视频平台要加强审核,杜绝含有违法内容的视频。根据《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不得出现有违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行人站在道路中间拍照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应该在短视频平台中出现。平台管理者应切实履行职责,禁止类似短视频发布,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现有视频节目进行清理整顿,对直播人员封杀账户。

  其二,加强对旅行社及导游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至今,打卡“网红公路”仍是不少旅行团的保留项目,很多当地导游会在不同道路上设置这样的项目。《旅行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违反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只有违规经营行为得到应有惩治,广大旅行社和导游才不敢将“拿命拍照”作为宣传卖点,把游客安全当作牺牲筹码。

  其三,公众要提高安全意识,不把危险拍照当时尚。“拍照千万种,安全第一条。”驻足公路拍照安全风险极大,拍照者专心致志,难以有效观察周围环境,一旦过往车辆刹车不及,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公众要切记“风景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自觉抵制“拿命拍照”行为,不要让照片的美成为亲人的泪。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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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拿命拍照”不是警察的独角戏

2020-08-10 08:00 来源:燕赵晚报 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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