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族复兴提供民事法治保障

2020年05月27日 07:07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评论员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开创性意义是什么?编纂民法典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会产生哪些积极作用,又将对每个人产生哪些深远影响?自5月22日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以来,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作出总体部署。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相关请示汇报、作出重要指示,为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围绕这一系统、重大立法工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适时启动编纂工作,广泛听取代表委员、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意见建议。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民法典草案提请审议,对于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被视为“万法之母”。孟德斯鸠说过:“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这一经典论断,充分说明了民法的重要意义。结合网络时代特点,完善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强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聚焦经济社会热点难点,完善用益物权制度,对侵权责任制度作出必要补充和完善;吸收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草案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有利于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步,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民法典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广东是经济大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发展与广东探索实践密切相关。今天,从数量庞大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到知识产权保护,再到高度活跃的电商新业态,民法典无疑将发挥更大作用。我们要立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民法典为遵循,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调动民事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良法,善治之前提。民法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通过确立民事总则制度和民事分则制度,调整规范各类民事关系,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条文中,促进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民法典将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有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民法典的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广东建设。

  法者,治之端也。我国民事权利保护即将进入“民法典时代”,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此而受到深刻的影响。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全省要切实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顺应时代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期盼,更好把民法典确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胜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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