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从4月7日到5月4日,近一个月的时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简称金融委)召开的三次会议都提及了严打资本市场造假行为,而从“坚决打击”“从重处理”“零容忍”,这些力度不断加重的用词来看,资本市场打击造假行为将出重锤。
5月4日,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提出,必须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坚决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个人坚决彻查,严肃处理。
4月15日金融委召开的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明确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4月7日金融委召开的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提出,要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
三次会议对同一问题的相同表态意味着什么?笔者认为,透露出了三个重要信息。
一是在A股市场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的背景下,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是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同时也是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因此,对于会影响改革和市场健康运行的任何造假、欺诈行为,监管的态度必然会是“零容忍”。
二是在新证券法实施的背景下,资本市场法治供给不断升级,造假、欺诈行为不仅面临着天价罚单,还面临着行政和刑事的严惩。证监会近日也明确表态“用足用好新证券法,集中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净化市场环境”。
三是多维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任何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当前,我国A股投资者数量已经超过1.6亿,其中又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占比超过95%。加强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基础。因此,严打资本市场的造假、欺诈行为就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最好保护。
笔者认为,从近日监管层释放的政策信号来看,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以及优化市场环境的决心将进一步体现在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主体的违法责任方面,“敬畏法律”不再是一句空话。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