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更好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以及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为了支持众多中小企业度过疫情考验,尽快复工复产并在短期内提升产能,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系列硬核的扶持政策。但是,对于个人来说,一些低收入群体因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需要获得外部的救济和救助,才能度过难关。若其困难未能得到政策性兜底保障,既会影响社会和谐也会给防疫整体战带来影响。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收入来源,解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生活困难的程度决定着生存质量的高低,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既是惠及民生的题中之义,又是特殊时期的必然选择。越是防疫的关键期,越要高度重视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贫困人口救助帮扶。对既有的贫困群体提供临时性救助,对暂时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也要做到应救尽救。同时,为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还需要优化流程和提高效率。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也是织密社会安全网,打赢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疫情防控最好的办法就是“少出门,不聚集”,人员的无序流动可能会让一些地方的防疫努力前功尽弃。同时,提振全社会抗疫的信心,实现恢复生产与防疫两手抓,两手硬,理应回应每个特殊群体的诉求和关切,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携手并进,共克时艰,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