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疫情防控为契机推动我国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

2020年02月26日 11:57   来源:法制日报   董少平 何宏斌

  2020年1月26日,为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原则指出,要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由各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协调,组织专家组、心理救援医疗队、心理援助热线以及社会力量来参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通过实时研判,掌握各类群体以及个人心理健康动态变化,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群体危机事件;通过分类干预,对目标人群进行分类,采取有效针对性的干预方式;结合有序服务,通过政府领导、专家指导,协同有序开展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防止疫情可能导致患者恐惧、公众焦虑、医务人员耗竭等心理应激问题,进一步保障疫情防治工作的效果,减轻疫情对大众心理的干扰和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

  从更长远来看,构建社会心理危机干预长效机制显得尤其重要。

  构建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平台,形成一张覆盖全社会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首先,构建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垂直工作网络。从省、市到县、乡,建立起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平台。重点要先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或机构,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搭建基层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平台。在为基层民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同时,及时发现和化解基层社会心理危机,防止心理危机进一步演化变成社会问题。其次,构建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平行工作网络。积极整合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信访、残联等各个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力量,构建部门之间、社会组织之间、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社会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网络。最后,并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各平台信息互通,加强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平台之间的联系。

  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组织协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发挥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如医院、高校和研究机构等)、民间组织(如基金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等)和志愿者在提供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法律法规、技术、人员、信息和经费物资等方面的各自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分工合作,相互联动,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心理危机干预组织网络体系。

  构建社会心理危机监测、疏导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心理危机监测系统,确定监测主体、对象、范围以及方式等内容,构建社会心理危机监测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监测社会心理危机的产生以及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危机疏导服务机制,组建专业心理疏导矫治队伍,积极展开心理疏导工作,在社会心理危机监测工作开展的基础之上,更有针对性地有效化解社会心理危机。

  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心理危机干预专业力量为支撑,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的应急社会心理危机干预运行机制,规范心理应急干预流程,动员并协调好专业力量和社会资源,对亟需心理干预的事件当事人开展针对性的分类干预,确保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的有效实施,实现心理应急干预的预定目标。在应急预案启动后,也要积极发挥媒体的舆论正面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媒体发布事件的权威信息,避免误传和谣言引发民众恐慌情绪,稳定、凝聚民心,树立战胜疫情困难的乐观心态,提高自我调节能力和自救意识。

  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法律制度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法律制度体系和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中,应增加心理危机干预的内容,让各级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在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各司其职,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人才队伍建设。分层次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储备库,包括具有高水平的危机干预专家队伍、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队伍、掌握心理危机干预知识的救援人员和心理危机干预自愿者队伍。专家队伍和咨询师队伍属于专业力量,应该按照不同层次、类别、任务建立专业队伍,以保证突发事件后能够及时有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同时也要鼓励掌握基本心理危机干预知识的救援人员和志愿者作为社会心理危机干预的辅助力量,这对于顺利实施救援、保护救援人员战斗力和心理危机干预持续开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社会心理危机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心理危机干预常识的宣传教育,向公众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防范灾难常识与心理危机干预知识。这就需要政府、社会等方方面面力量的参与,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对心理健康卫生的公益宣教制度化、常态化,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中加入心理危机干预内容,提高公众的危机应对准备和应变能力。

  构建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学术研究体系。注重加强有关心理健康包括心理危机干预的学术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模式、技术和方法。当前,我国关于社会心理危机干预研究才刚刚起步,本土化的研究成果少,实践中采用的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和方法主要来自国外,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不强。同时,社会心理服务研究成果绝大部分集中在心理学研究领域,我们认为,社会心理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心理健康问题,它也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讲,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同样应该关注,因此,加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本土化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基础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及应用,加强社会心理危机干预相关法律与政策等软科学研究,是这些学科构建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学术研究体系共同的责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建设”作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凸显了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希望能以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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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疫情防控为契机推动我国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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