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春节“明码涨价”底气何来?

2020年01月10日 10:36   来源:东方网   张西流

  每趟加价2元到10元,春节期间,珠海出租车将加价运行。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今年1月24日(除夕)0时起至1月30日(年初六)24时止的春节假期,珠海将试行巡游出租车运价浮动。即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收费的基础上,根据计价器显示的价格,分5档每次额外次性加收2-10元的费用(非累进制)。(1月9日《南方都市报》)

  近日,珠海出租车正式宣布春节涨价,每趟加价2至10元。对于这种“明码涨价”,不少人表现出了理解和宽容,认为春节期间“明码涨价”,是对出租车司机节日付出劳动的肯定和尊重。事实上,每逢春节期间,叫个车、寄份快递、出去吃顿饭……很多人发现平日习以为常的各种消费,可能要加收一定的服务费。更何况,珠海出租车春节涨价,是“明码涨价”,既有政策支持,又满足了市民知情权。

  不可否认,每年春节期间,受供求关系影响,相当一部分行业,亦有加收费用的惯例。特别是出租车行业,春节期间拒载、议价等现象较平日明显增多。同时,出租车运价固化,也是其重要原因之一。与其放任出租车行业,在春节期间乱涨价,不如由政府制订运价浮动政策,允许出租车在规定范围内加收服务费,即“明码涨价”,既可以有效遏制拒载、议价等现象发生,又能够提高出租车运营效率,解决春节期间“打车难”问题。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春节期间,不少市民对消费市场涨价乱象感到心塞。可见,允许春节期间出租车“明码涨价”,并不代表可以乱涨价。现实情况却是,过去,每逢新春佳节,与百姓生活休戚相关的商品及服务,如交通、旅游等产品,尤其是节令食品,全国各地是“涨”声一片,折射出了商品及服务价格“逢节必涨”乱象。比如,去年春节,神州租车软件显示,租车的价格,接近于日常价格的4倍,令人咋舌。

  可见,商品及服务“逢节必涨”惯例,也是消费市场的一种怪象,必须予以遏制。打破商品及服务“逢节必涨”的惯例,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广大消费者要坚决摒弃在节日期间大量囤积商品的错误消费习惯,实行理性消费,不给少数不良商家提供哄抬物价的可趁之机;另一方面,节日期间,物价、市场管理部门对商品市场及服务行业的监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对违规涨价行为进行从重从快查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换言之,出租车春节“明码涨价”,须规避“逢节必涨”乱象。在物价高企的当下,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力显得比较脆弱。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做好“逢节不休”的制度安排,加强对春节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商品供给部门及个人,应担当起社会责任,情系民生,在恪守春节商品不涨价的前提下,多向人民群众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让人们过好每一个幸福快乐的春节。此外,有必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勤俭节约过节日,理性消费,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生产和创业上,蓄势发力,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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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0 10:36 来源:东方网 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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