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地震施工为何不事先告知民众?

2020年01月07日 10:21   来源:东方网   王军荣

  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1月6日2时,河南南阳市新野县(疑爆)发生2.1级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河南省地震局官方微博针对此事发布消息称,此次地震系人工地震施工。(1月6日《新京报》)

  2.1级地震,震级虽然不大,但足以吓坏人了,终于搞清楚了,只是人工地震施工,的确不必过于惊慌,但由于事先没有“广而告之”,民众没有心理准备和思想准备,还是吓了一大跳。要质疑的是,人工地震施工不是什么秘密,为何不事先告知民众?

  据了解,人工地震是由人为活动引起的地震。如工业爆破、地下核爆炸造成的振动,另一类为非炸药震源,如机械撞击,气爆震源,电能震源和大型水库等。在深井中进行高压注水以及大水库蓄水后增加了地壳的压力,有时也会诱发地震。人工地震一般不会造成损害,但对要求高度稳定的精密设备,仍有不利的影响。这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可能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如果事先告知了,能够有效规避,则能够避免损失,如果真的有企业因为人工地震施工造成损失,又能够向谁赔偿?

  据河南省地震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这是中国地震局物理勘探中心为了开展河南省地震构造探查工程项目而进行的一次人工地震施工,此次施工是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项目施工申请,经相关县公安局对炸药购买、运输进行审批后组织实施的,请大家不要担心惊慌。”显然,这次人工地震是经过相关部门允许的,是合法的。这的确是没有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也是科学的做法,可对于民众的知情权却是选择了漠视。因为事先谁都可以估计,人工地震施工会给民众带来一定的影响。试想,人工地震发生在凌晨2时,很多人基本上都在睡觉,突然感受到发生地震了,必定会产生一定的恐慌,极有可能发生意外,如果事先告知,在凌晨会有人工地震,民众事先知道,充分了解了相关信息,也就不会慌乱了,同时,如果事先告知了,还可以借此科普,让民众知道什么是人工地震动施工,都用在哪些方面。可这种“神秘”式的人工地震施工却是不应该的,也是难以让人理解的。

  从法律的角度看,民众也有权知晓要发生人工地震施工;从人性化的角度看,民众同样应该知晓人工地震施工,可为何不事先告之民众?一方面可能是对民众的知情权不够尊重,没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另一方面是可能觉得事先告之了,会引起恐慌,可能会发生阻扰事件,等到人工地震施工进行了,再公开相关信息,就算完了,也算是对民众有了一个交代。如此轻松应对,只能说,实质上是民众知情权的漠视,也是有违法律的行为,是需要吸取教训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相关职能部门欠民众一个道歉,大凡这种容易引起民众恐慌的人工地震施工要事先告知民众,让民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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