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落户,还要加强公共服务供给

2019年12月27日 07: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5日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网民表示,放宽落户、取消落户限制,能让人才充分流动,提升就业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在放宽落户的同时,更应在城市公共服务的提质和均等化上做文章,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让公民享受到平等和城市化带来的福利。

  网民“贺丹”表示,落户限制放开放宽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城市中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口落户,有利于提高集聚度、促进流动性。

  网民“国仕英”表示,落户限制放开可以加快小城市的城镇化和人口流入,促进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转移,保证城镇人口活力。网民“苏海南”认为,人才流动有助于地区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我国人才合理布局,缓解当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网民“韩哲”认为,一个要素充分流动的市场才是最有效率的,能够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要破除阻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平,最大程度激发社会性流动和经济发展相互的促进作用。

  还有网民认为,落户限制放开只是城市竞争力的一个方面,能否吸引来并留得住人才,归根结底要靠城市的经济发展前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区位优势和生活便利性等综合指标。为此,必须让户籍改革真正走向符合权利导向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方向,让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记者 明航 整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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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7 07: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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