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为“爱豆”而“爱斗”

2019年12月24日 06:56   来源:深圳特区报   

  据媒体报道,在“粉丝文化”兴起的背景下,青少年实施侵害名誉权行为的纠纷较为多发,网络言论失范问题亟待规范。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明星诉网友侵害名誉权案件中,七成被告为30岁以下的青少年,大部分为在校大学生。被控侵权行为内容包括使用侮辱性语言、捏造事实等,使用“饭圈”特有语言成为显著特征。

  追星的真正意义,是成为更好的自己,而不是为了“爱豆”变得“爱斗”,把“粉丝文化”异化为“网络骂架”。理智追星,文明上网,与偶像一起努力进步,才是追星的正确姿势。要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了维护自己喜欢的明星而侮辱攻击其他明星,不仅会让自己惹上官司,也在给自己喜欢的人“招黑”。文明理性追星,是一个合格粉丝应有的操守。希望“追星”不再是没头脑的象征,让“粉圈”多一些友爱,少一些戾气。——拾秋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多起案件中,被告实施侮辱特定明星的行为,往往由“粉丝”之间的持续骂战引起。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饭圈”的粉丝文化,存在盲目和非理性的一面。出现这样的问题,不能仅仅归咎于青少年在追星过程中的不理智,相关平台、公众人物及其团队都应当反思。目前在“流量为王”的导向下,个别明星或其团队存在过度包装“人设”、故意炒作话题等现象,相关利益团体趁势游走在粉丝集聚的灰色地带,而一些社交平台又缺乏与时俱进的网络言论管控机制,多种因素杂糅,都为网络失范行为提供了土壤。对于“存在感”非常强烈的“粉丝文化”,相关部门、明星经纪公司、媒体、平台等应联动起来,合力弘扬正能量“粉丝文化”,对青少年价值观形成正向引领。——杜若

  粉丝“违法追星”呈现年轻化趋势,值得特别关注。青少年正处于价值观念的建构期,正确价值观的塑造对其今后发展异常重要。目前有一些青少年可能因为没有认识到法律责任而导致“违法追星”,针对这一情况,学校需要加强法制教育,可以增开相应的专题讲座和课程,使青少年认识到“违法追星”的严重后果。在家庭教育方面,应该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追星观,使青少年能够选择正能量的偶像,使用合理的追星方法表达对偶像的喜爱。另外,偶像自身也要洁身自律,树好榜样,给青少年以示范。——春华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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