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宇获殊荣 “赵宇们”更欣慰

2019年12月19日 10:35   来源:东方网   朱永华

  18日,赵宇在福州市年度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上获授予“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赵宇表示,今后如果遇到此类事件,他依旧会挺身而出,然而会更加谨慎,掌握好这个“度”。赵宇案件代理律师范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赵宇获见义勇为的荣誉称号,实至名归,是对他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据12月18日《中新网》)。

  赵宇所称的“类似事件”,是指这次给他带来荣誉,同样也让差点被判入狱的切身经历。据媒体公开报道,去年12月26日晚,在福州工作的黑龙江小伙赵宇发现楼下有人呼救,遂下楼制止施暴致施暴者重伤。随后,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十四天,又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案一经报道披露,随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2月21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鉴于此案形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和关注,今年3月1日,最高检在指导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认定赵宇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责之后。3月12日,“赵宇见义勇为案”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3月18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向赵宇颁发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此消息一出,同样又引发社会对如何把握“见义勇为”这个“度”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看见有人施暴,富有正义感的热血群众由不得都会上前制止,但在制止对方的施暴过程中,施暴者往往会恼羞成怒,转而攻击“多管闲事”的见义勇为者,在这种状况下,阻止施暴的见义勇为群众就可能陷入“两难”境地,如果不进行正当防卫,不仅自身安全会受到威胁,阻止施暴的行为也会“前功尽弃”,施暴者很可能还会二次加害被施暴对象。如果奋起防卫,进而依靠自己身体条件当场制服施暴者,但在实施制服过程中,难免会给对方造成伤害,这又涉及到防卫是否“过当”的认定。不仅如此,一旦防卫被认定超过限度,则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

  赵宇在阻止施暴过程中,就遭遇到这样的“尴尬”,也正因为如此,才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十四天,进而又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所幸受到舆论关注后,检察机关经过郑重审查,不但没有对赵宇进行起诉,反而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顺理成章,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向赵宇颁发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类似事件确实不算鲜见,但就是因为“度”的难以把握,不但客观形成了“好人难当”,甚至造成了很多人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理。应当说,赵宇所遭遇的事件不是个例,但能够得到赵宇这样的结果,着实还不多见。因此,赵宇获殊荣,“赵宇们”更感欣慰,认定赵宇“见义勇为”并被授予“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不但会带动更多的“赵宇”站出来积极与坏人作斗争,勇于见义勇为,乐于做好人。更释放了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正义不会向非正义让步,法律永远都会为好人“撑腰”。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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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获殊荣 “赵宇们”更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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