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金融发力 释放消费潜能

2019年12月17日 07:45   来源:经济日报   

  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当前,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引擎”,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占比不断提高,消费升级加速,带动了消费贷款等业务的发展。要看到,在激发消费潜能方面,金融的作用不可忽视。进一步提升金融对消费的支持,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规范发展消费金融,是驱动消费增长,把消费潜能转化为发展动能的一个重要发力点。

  所谓消费金融,是指一种为满足居民对最终产品和服务消费需求而提供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其对消费有着强力的拉升作用,能够有效刺激消费需求,而且有助于推动我国消费升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立足金融发力,大力破除金融服务消费方面的相关障碍,鼓励消费金融创新,从而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一是立足供给端,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消费金融服务体系。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商业银行、大型互联网公司、消费金融机构等多样化金融机构服务体系,满足了众多消费者多场景、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但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消费金融发展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金融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围绕新消费领域设立特色专营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探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常态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批发市场、商贸中心、学校、景点等消费集中场所,通过新设或改造分支机构打造更多服务消费为主的特色网点。支持消费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借助互联网企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不断做大做强。可考虑鼓励更多资本进入消费金融领域,拓宽消费金融机构多元化融资渠道。要大力发展基于个人日常消费、汽车、教育、医疗等零售类贷款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盘活信贷存量,扩大消费信贷规模,提升消费信贷供给能力。

  二是着眼需求端,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特征和新趋势,将众多金融服务下沉到更多的消费群体和更丰富的消费场景中。当前,我国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正不断呈现出智能化、个性化、绿色化和跨境化等趋势,同时假日消费、夜间经济等新的消费场景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这些都有利于推动消费升级,同时也为消费金融发展提供了众多潜在机遇。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等商业新模式合理嵌入金融服务场景,还要抓住大众餐饮、文化娱乐、休闲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生等新的消费热点,推广“线上+线下”多场景深度融合的创新型消费信贷模式,通过深耕消费场景,挖掘消费者的购买潜力;既要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针对其信贷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提供教育、旅游、日常消费等全方位的消费金融服务,还要顺应农村消费扩张的趋势,布局农村消费场景,鼓励互联网电商企业、汽车金融公司、消费信贷企业对农村家用电器、汽车、农村住房、就学、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特色金融服务,提供支付、保险、贷款等服务,推进金融服务下乡。

  三是通过技术赋能,提高金融服务消费的效率和便利性。一方面,要鼓励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开展远程客户授权,实现消费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和放贷,提升消费信贷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布局,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增加技术投入,充分利用数据优势,对用户的消费行为数据进行系统收集、分析,精准地刻画出用户画像,从而开展精准销售,提高信贷投放效率。此外,移动支付作为促进消费的重要科技力量,在降低支付门槛、便利消费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借助移动支付工具,人们与衣食住行有关的各类场景都能很容易地完成支付,商业的运行效率大幅提升。今后一段时期,要进一步推广移动支付,改善小城镇、农村集市、商业聚集区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受理环境,进一步培养消费者支付习惯。

  四是进一步完善消费金融监管和保障体系,营造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金融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当前,我国消费金融还存在不少乱象,不规范的企业和无场景的消费贷还有不少,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破解这些难题,要在完善监管和保障体系上下功夫,让消费金融服务更加完善,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尽快完善消费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按照“金融业务由持牌机构开展”的总体原则,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对市场准入、人员资质、业务范围、内控制度、市场退出机制等作出相应规定。完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引入市场监督机制。加强对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对消费金融机构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牟利等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要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优化信用环境,将消费信贷信息纳入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从源头上降低过度授信、多头授信的风险。此外,还要完善消费金融纠纷受理处理机制,建立消费领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信贷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金融市场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佳峰 胡晖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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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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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07:45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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