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蹄疾步稳,继续向前推进。先是7月22日科创板开市,随后在9月份提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12个方面重点任务。科创板作为改革试验田,对于改革全局具有引领性;同时,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酝酿和筹备,全市场改革也已水到渠成。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谈到改革问题时表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将引入科创板经验。将统筹各层次市场的功能定位,结合市场实际,在充分评估论证、确保市场稳定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这一阐述再次明确了科创板建设与全市场改革的关系,也回应了各方对资本市场改革的期待。
笔者认为,科创板的制度创新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制,是包括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退出机制、持续监管等全链条的改革。全市场改革既包括基础制度改革,也包括市场主体治理改革,还包括监管改革和其他配套改革。所有改革举措最终都要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第一,发行注册制与新股定价市场化是一体两面的。注册制是制度基础,市场化定价是过程和结果。科创板试点形成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要向全市场推广。既要完善制度,也要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机构投资者。
建设科创板并实施注册制属于增量改革,目前看是平稳的、成功的。但向创业板和其他板块推广,面临的情况更复杂,要求也更高,还需要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定制”,在市场预期稳定的环境下稳步推进。证券公司跟投机制是一个有益经验,可在进一步完善后推广。
第二,完善和加强持续监管,强化全市场的信息披露水平。信息披露可谓是资本市场的灵魂,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须贯穿发行上市、持续运营、重点主体责任等各个层面。
相关制度措施已经得到进一步完善,如上市公司重组新规明确,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机制,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一线监管部门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行注册制。其他板块也简化重组上市认定标准,,缩短“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期间,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加大问责力度。上述改革向市场明确的释放了信号——持续监管更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更加强调公开透明、更加强调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科创板开市3个多月来,上市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近300份,及时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既回应投资者关切,也及时提示了经营风险。这些做法也要向全市场推广。
第三,在上市公司质量把控环节,除了把住入口的改革举措,资本市场同时创新退市方式,优化退市指标,简化退市流程。
在狭义的退市定义中,退市大多定义于强制退市,而退市标准由最初的单一类型“财务退”,完善至更多类型的“财务退”、触发规范性指标的退市、触发交易性指标的退市等。
笔者认为,针对一些特定的公司,必须采取强制退市措施;同时,也要考虑多元化退市措施。目前,通过规则引导,鼓励“重组退”,能够有效实现不良资产的退市,实现IPO以外高效的“资产上市”。
资产的一进一出之间,上市公司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投资者的权利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同样,退市也要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坚持市场化原则,使用市场化方式。
第四,在交易环节,科创板放宽涨跌幅限制,配套完善盘中临时停牌、“价格笼子”等市场稳定机制效果良好。
从整体看,科创板在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起实施20%涨跌幅制度之下,市场情绪前高后稳:一是个股波动在预期的合理范围,实施涨跌幅限制后,日内振幅多数在10%以内;二是交易活跃度初期偏高,9至10月趋于稳定,;三是两融结构较为均衡,多空相对平衡。
此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交互性,体现在改革不仅不是单一维度,也不仅仅是单向输入,而是根据触达的效果,实现良好互动。例如,无论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还是强化信息披露,其指向都包含了提升上市公司业绩;而提升上市公司业绩的成效和进展,反过来也“激励”中介机构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并促进信息披露规则与时俱进等等。
笔者认为,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今天,只有将资本市场改革与新经济发展相契合、与新动能同频共振,才能真正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我们要紧紧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要求,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解决难题,优化资本市场供给,推进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12条落地生根,加快改善资本市场生态的进程。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