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第一案”是维权范本

2019年11月04日 07:06   来源:燕赵晚报   戴先任

  因为不愿意使用人脸识别,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了法庭。记者检索公开资料发现,这可能是国内消费者起诉商家的“人脸识别第一案”。(11月3日《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被广泛应用,通过人脸能够进行快速身份识别,准确率高又节省时间。但人脸识别要采集他人的面部特征等个人生物信息,这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因此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不能没有边界,但现实中,人脸识别技术却有遭到滥用之忧。如果说公权力机构为了公共安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具有正当理由,但像一些消费场所的经营者,也打着方便消费者的名义强制消费者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这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郭兵本来办理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年卡,他每次都是通过刷年卡和指纹入园,但动物世界却在近日以短信通知的方式单方面将指纹识别变更为人脸识别,否则将不能正常入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对于这起事件,消费者有权不同意使用人脸识别,而应该由动物世界来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让人看到人脸识别技术的“双刃剑效应”,人脸识别技术并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要防范人脸识别技术遭到滥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都需要对人脸识别技术尽快做出规范,划清应用边界。要让人脸识别等高科技得到善用,这就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推出相应规范,要让法律、相关行业规范能够跟得上技术的进步、跟上时代发展。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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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第一案”是维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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