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歌手林俊杰近日罹患感冒。这本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可是有好事者却不这么认为,一个貌似追星的医务人员以此为契机,公开称“提供林俊杰同款医生配套药水及已经挂水的血针头”,并有配套消息称“已经被歌迷拿走了”。
对于公众人物而言,粉丝对其产生迷恋,甚至从他用过的物品中寄托某种感情,虽不值得提倡,但也算不得违法。因此,如果有人拿着林俊杰曾经用过的东西在公开场合炫耀,那也基本上属于个人自由。
但这起事件中,其涉及到了输液用过的针头,我们就不能再当吃瓜群众了。因为凡是和病人沾染过的物品,理论上都属于医疗废物。对于医疗废物,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我国在2003年就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此后还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必须到指定场所焚烧,不得买卖,转让。违反者不但会面临高额的行政罚款,还可能被停止相应的资质。
所以,一般的医疗机构都会提供两种颜色的垃圾袋,一种是黄色的,专门收纳医疗废物,一种是黑色的,收纳生活垃圾。如何处理不同的垃圾,是每个医务人员走上岗位最基本的学习内容。
输液器和输液针头属于最为常见的医疗废物,对于这些物品,不能自行处理更不能进行交易,对医护人员而言,这完全就是常识性问题。一名医务人员若在个人的交际平台公然炫耀,甚至叫卖,那便只能归结为利令智昏了。
对此,有网友认为,医院也应担责。但从实际操作看,对于这样的行为,医院难以完全杜绝,一是因为输液器数量较大,管理上难以准确到个数;二来,对于医疗废物,医务人员都深谙其传染疾病的危害性,避之尚且不及,正常情况下也用不着对医务人员一一审核。而且,医疗工作是个集体行为,个人拿走医疗废物也有相当的难度。但是,当诸如此类的事情一再发生时,有关部门对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流程进行一次梳理,也很有警示意义,毕竟医疗废物管理任重道远,警钟需时时敲响。
此外,在该事件中,当事人员还涉嫌泄露患者的隐私。如果说医疗废物的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范畴,那泄露隐私就完全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宪法》《医师法》《护士法》等相关法律中,皆有对保护患者隐私的相关规定。具体到这一事件中,林俊杰作为公众人物,如果他医疗的信息不愿意公之于众,并因此对当事人提起诉讼,恐怕当事人难辞其咎。
现在,当事医院已经发声,没有发现医疗废物外流,并对当事人实施了停职的处理。对于输液器有没有真正外流,可能还需要更多证据,希望医院进一步追踪,明确输液器的去向,避免外流产生危害。而当事人员的行为已经脱离追星的荒唐,演变成了对规则的公然调戏,不管输液器是不是真的流向了个人,其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