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法善治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2019年10月25日 07:31   来源:广州日报   广言

  国务院23日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以及加强法治保障六方面内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法治化程度越高,市场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越高,竞争主体的地位越平等,吸纳资本和配置资源的能力就越强,一座城市如此,一个国家亦如此。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我国一直在努力、在进步。

  就在北京时间10月24日,好消息传来——据世界银行正式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总体得分77.9分(即中国达到了全球最佳水平的77.9%),比上年上升4.26分;排名跃居全球第31位,比去年提升15位。中国已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

  成绩来之不易,努力终有回报。我国营商环境在全球榜单排名不断跃升,得到世界银行的认可,是我国全方位锐意改革、推行法治的力度和成效聚集投射的结果,也与各地努力分不开。如广州,经过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不俗成绩,走在全国前列。《条例》公布,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确立了原则,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尤其是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具有里程碑意义。可以预见,随着《条例》落地,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必将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就。

  毋庸讳言,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有些地方有强烈的紧迫感,从营商环境改革中要动力。也有一些地方,并没有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现象仍较为突出。有的党员干部,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法治意识淡薄,认为在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里,自己说了算。有的缺乏法律思维,导致做出的决策没有法律依据,被行政复议撤销的时有发生。可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仍须再加一把劲。

  用良法善治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要划出“边界线”。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过去往往按照“正面清单”的理念来管理市场,准入文件繁多、审批程序烦琐,企业为了上项目“说破嘴”“跑断腿”的事屡见不鲜。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对政府和企业行为边界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形成法治化市场经济。为此,要抓住审批环节这个关键,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让政商关系界限分明;要强化法律规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

  用良法善治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要架起“高压线”。营商环境离不开政商关系,政商关系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影响营商环境之优劣。把政商关系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制定政商交往准则,给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明确政府和企业哪些应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府和涉企部门工作人员要依法用权、规范用权、秉公用权,自觉斩断与商家的各种非法利益勾兑。

  用良法善治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要托起“公平秤”。一碗水端平,平等对待所有市场主体,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是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既不能为增进自身利益而偏爱某些企业,也不能随便剥夺、限制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既不能在投资者所有制性质上有所偏袒,也不能对大小企业间、内资与外资企业间、本地与外地企业间有所歧视。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必须用良法善治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为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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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07:31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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