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大学生李心草溺亡事件的调查依然有许多真相尚待查清,但警方与媒体前后不一发声却让事件变得更加复杂。
今天清晨,多家官方媒体援引昆明警方说法,发布过一则消息称,李心草为意外落水,尚不构成刑事案件。而据上游新闻报道,在今天中午11点30分,昆明警方宣传负责人称,对于媒体14日清晨发布的报道不知情。“没有发布最新相关通报。”
李心草的死亡原因还待厘清,警方的通报却又引发了新一轮“质疑”。许多关心李心草事件的网友在今天早晨看到了最新消息,在媒体发布的警方通报里,李心草的死亡被定性为“意外落水”,这和此前媒体报道中,李心草妈妈所说,警方告诉她,李心草四人“相约自杀,醉酒跳江”已有很大出入。就在公众对于李心草死因尚未完全搞清、在证据细节上还存在不少质疑之时,警方在几个小时后,又否认了向媒体通报过最新情况,而相关媒体也删除了报道,令公众更加疑惑。
昆明警方“反反复复”的行为将事件变得扑朔迷离,而此种行为带来的连锁反应,无疑是公众对整个调查结果的“不信任”。
李心草事件涉及一个年轻的生命,作为警方,无论是对李心草的家人还是对公众,都应本着法治精神,认真调查、小心取证,合理合法推断事件结论,并向其家人和公众作出明确通报。在取证过程、办案程序上也应依法依规,保证“程序合法”,经得起公众推敲、质疑。只有这种做法,才是作为法律执行着的警方应有的办事态度。而面对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警方在为其解释疑惑、理性阐释事件原因的过程中,也请抱有同理心,理解、安抚其情绪,避免措辞生硬、态度高高在上。
可遗憾的是,在此次事件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昆明警方在调查工作中的专业精神,也没有看到昆明警方体现出服务大众的精神。我们看到的是对普通群众的敷衍、对负面舆情的消极应付,从而令各种猜测、谣言甚嚣尘上,真相也失去应有的公信力,还将执法者自己拖入“塔西佗陷阱”之中。
其实,许多重大舆情事件本不该发酵扩大,包括本次李心草事件在内,如果在一线,在基层,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们”能跨前一步,将心比心,回应民众的关切,许多事件或许可以在早期得到化解。可惜,在现实中,由于一些制度上的惯性思维,导致一些公职人员办事、办案方式敷衍、拖沓,从而在公众心中产生“闹上网”“闹成重大舆情”才能推动事件解决的误解。
正如《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中评论此事:警方不应以他们的经验做通常的回应,而应考虑到死者母亲极度悲痛和社会的广泛同情和困惑,做出更加耐心、呼应人们情绪的解释和通报。在事情迅速演变成公共事件之后,警方尤其要有这方面的强烈意识。
古人云:积跬步以致千里,积怠惰以致深渊。无论是人命案还是自行车失窃案,都需要认真对待,否则,失去的将是大众对法治信任、对法治精神的信心。在李心草事件中,我们期盼昆明警方别再“反反复复”,拿出一个经得起推敲的调查结果,也期盼他们能赢回公众的信任。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