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保健品警示语警示了什么?

2019年10月10日 07:52   来源:深圳特区报   赵强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发布,是正本清源之举,目的在于避免各方陷入保健品的认识误区。

  为了让保健食品不是药物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规定,自明年1月起,在产品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警示区,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同时警示区面积不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但是,某些不良商家、营销人员,却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夸大、虚假宣传保健食品的功能。特别可恨的是误导老年人群,将其生产、营销的保健品浮夸成了包治百病的“神药”;甚至不惜打感情牌,骗取老年人的信任,让老年人动辄购买数万甚至数十万并不适用的保健品。稍微搜索一下,借保健品之名诈骗的案例屡见不鲜,谋财害命,堪称公害。有鉴于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规定保健食品要标注警示语,具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约束商家营销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多重意义。

  与“吸烟有害健康”一样,“保健食品不是药物”本是个常识,不同的是,保健食品没有“原罪”。非但没有“原罪”,保健食品本身对健康有益,不仅广受老年人的青睐,甚至一些年轻的90后也爱上了保健品,成为保健品的消费者。保健品的兴起,在某种程度上是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身体健康越来越重视的一个标志,也符合“上医治未病”的健康理念。就产业而言,保健品在大健康产业中也占有重要一席,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市场机会。保健品之所以要像香烟一样,被国家监管机构明令要标注上警示语,其过不在保健品本身,而是在于夸大与虚假宣传的不法企业、商家与营销人员。他们为一己之利、一时之利,扭曲了常识,竭泽而渔,污染了行业空气,导致保健品产业畸形发展,最终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也于健康事业的大局有损。

  所以,《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发布,是正本清源之举。警示用语,既是提醒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提高辨别能力、保持消费理性,也是警告经营者,不能夸大、虚假宣传保健品,误导消费者,同时还释放了对保健品从严监管的信号。换言之,警示用语,目的在于避免各方陷入保健品的认识误区,是在为保健品正名。对保健品有客观、科学的正确认知,才能使保健品为更多的消费者信赖、接受,使之恰到好处地为人们的健康服务,进而才能促进保健品产业长久、健康发展。(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臧梦雅)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

保健品警示语警示了什么?

2019-10-10 07:52 来源:深圳特区报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发布,是正本清源之举,目的在于避免各方陷入保健品的认识误区。

  为了让保健食品不是药物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规定,自明年1月起,在产品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警示区,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同时警示区面积不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但是,某些不良商家、营销人员,却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夸大、虚假宣传保健食品的功能。特别可恨的是误导老年人群,将其生产、营销的保健品浮夸成了包治百病的“神药”;甚至不惜打感情牌,骗取老年人的信任,让老年人动辄购买数万甚至数十万并不适用的保健品。稍微搜索一下,借保健品之名诈骗的案例屡见不鲜,谋财害命,堪称公害。有鉴于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规定保健食品要标注警示语,具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约束商家营销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多重意义。

  与“吸烟有害健康”一样,“保健食品不是药物”本是个常识,不同的是,保健食品没有“原罪”。非但没有“原罪”,保健食品本身对健康有益,不仅广受老年人的青睐,甚至一些年轻的90后也爱上了保健品,成为保健品的消费者。保健品的兴起,在某种程度上是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身体健康越来越重视的一个标志,也符合“上医治未病”的健康理念。就产业而言,保健品在大健康产业中也占有重要一席,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市场机会。保健品之所以要像香烟一样,被国家监管机构明令要标注上警示语,其过不在保健品本身,而是在于夸大与虚假宣传的不法企业、商家与营销人员。他们为一己之利、一时之利,扭曲了常识,竭泽而渔,污染了行业空气,导致保健品产业畸形发展,最终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也于健康事业的大局有损。

  所以,《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发布,是正本清源之举。警示用语,既是提醒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提高辨别能力、保持消费理性,也是警告经营者,不能夸大、虚假宣传保健品,误导消费者,同时还释放了对保健品从严监管的信号。换言之,警示用语,目的在于避免各方陷入保健品的认识误区,是在为保健品正名。对保健品有客观、科学的正确认知,才能使保健品为更多的消费者信赖、接受,使之恰到好处地为人们的健康服务,进而才能促进保健品产业长久、健康发展。(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臧梦雅)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