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太污”的店名就该“露头就打”

2019年09月27日 15:03   来源:东方网   刘天放

  “桥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这样的店名能审核通过?咱们昆明工商、城管是咋想的?”9月25日14时16分,网友“腌菜婆婆”在彩龙社区发表《丢脸还不够!江勇江俊两兄弟闹分家艳碧小吃桥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也示威开业!》一文,称这个店名有破坏昆明形象之嫌,请昆明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9月25日下午,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彩龙社区发贴回应称,艳碧小吃店的营业执照确系该局核准登记,但字号名称不是“桥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该局副局长季冬证实,艳碧小吃店的店主在他们审批的店招下面擅自添加了不雅文字,今天下午已经敦促拆除完毕。可见,相关部门反应迅速,及时拆除了这个店招,也获得了网友的称赞。

  值得警觉的是,近些年像这样“太污”的点名总是出现,前有臭名昭著且分布于全国一些地方的“叫了个鸡”,后有浙江杭州下沙大学城内一家名叫“叔叔下面给你吃”的餐饮店。乌七八糟的点名,“辣眼睛”的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把点名起得特别一些本身没有错,但如果“太污”,看了只能令人反感。

  店家给自己的店铺取什么名,涉及认知习惯甚至道德伦理。对文字和图像的规范、正确、恰当使用等,必须符合公序良俗乃至法规要求。如果有低俗化倾向,就必须对此“不”。想个性化没错,还值得提倡,但稍不小心,就将滑向低俗,与文明相悖,被人痛斥。即便想搞创新,首先就要想到创新是否符合文明风俗习惯、相关规定等,否则,就会让人感到别扭,产生误导。

  我国对店名在文字标识上有着严格标准。虽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还没有细化到禁止使用“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的程度。但该规定第九条中明确: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而“香园董事长大老婆店”就很容易对公众造成误解。

  若是有人想打擦边球,以此达到“吸睛”的目的,那岂不是在毒化社会环境?如今,社会的宽容度越来越大,哪怕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店名,都能被容忍,但要是“太污”,就是别有用心。如果有人利用人们的宽容之心,故意混淆是非,打起色情暗示或其他传播负能量的擦边球来,那无疑超越了道德乃至法律底线,必须“露头就打”。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

对“太污”的店名就该“露头就打”

2019-09-27 15:03 来源:东方网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