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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的朋友圈其实是“高危改造房”

2019年09月26日 07:07   来源:光明网   与归

  豪车傍身、入住豪宅只需10元,60元就能晒出环游世界的靓照……据工人日报报道,近些年,朋友圈“装修”促成虚假人设产业链。在电商网站上只要花几元钱,就能给社交朋友圈来一次“精装修”,打造各种高端人设。

  不过,“精装修”的朋友圈虽好看,却也给自己、给微信好友留下了太多风险,堪称一栋“高危改造房”。拿微商来说,如果发布虚假信息、肆意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用和价值,或者通过虚报自己的收入水平“诱捕”下线,就很容易触犯《广告法》。

  早在2016年底,《华夏时报》曾刊登《微商炫富真相调查》一文,引起武汉市工商局的关注。后经调查认定,当事人及其微商发布的“堆积如山的快递包裹、大笔收款单”“今天加了500人,发货发嗨了,新品疯狂抢货”等文字或图片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属于《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虚假广告行为。

  而前不久,网红微商“颜如玉”的最高级别代理商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因涉嫌虚假宣传遭到金华市场监管部门顶格处罚100万元。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微商早已不是那个为所欲为的江湖,随着法制的逐渐完善,“精准修”的朋友圈一旦现出原形,就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站在购买“精装修”用户的角度来看,其实自己在欺骗他人的同时,也不觉入坑。据报道,电商网站上售卖的朋友圈素材,除了一小部分为原创拍摄外,大部分素材都是卖家通过网络渠道整合搜集的。不少店家甚至特别在商品详情里发布免责声明,称素材标价为收集费用,不是素材本身价值,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如此声明,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只会让其违法的性质欲盖弥彰。换句话说,既然你没有所有权,又如何能够拿来售卖呢?强词夺理之下,其实就是在将被侵权风险转嫁给购买者。

  此外,这种“精装修”模式,一旦被别有用心者用来包装自己,对异性或者“猎物”实施欺骗甚至诈骗,还容易触发犯罪。因此,无论是上游的卖家、“收集人士”,还是下游的买家、“发布人士”,都应多一些守法意识,少一些冒险意识。不是任何东西都可以随意拿来售卖、使用的,哪怕是在互联网。

  而对于被动接受的受众来说,一定要睁大自己的眼睛,不能被这些包装出的“豪华”“美丽”所迷惑。但是,指望每一个用户都火眼金睛,又是不现实的。平台应建立起高效的线上巡查、鉴别、屏蔽、甚至包含查处在内的管理机制,为用户打造一个充满诚信和真实的朋友圈,而不是虚假信息泛滥的灾区。

  当然,秉持斩草除根的根治理念,打击力度还需上溯源头,指向私人素材被盗取、收集、买卖的过程。这就不仅仅是社交平台的“辖区”了,相应的电商平台也应有足够的敏感和自觉,保障自己平台上售卖的产品或服务是安全的、无害的。

  总之,一条违法犯罪产业链的形成,不是单边的,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也正因此,它需要各方面的责任主体联手协作打击,治理过程也必然是长期的。只是,我们无比期待,针对性的合作治理,能够尽快提上日程。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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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的朋友圈其实是“高危改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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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豪车傍身、入住豪宅只需10元,60元就能晒出环游世界的靓照……据工人日报报道,近些年,朋友圈“装修”促成虚假人设产业链。在电商网站上只要花几元钱,就能给社交朋友圈来一次“精装修”,打造各种高端人设。

  不过,“精装修”的朋友圈虽好看,却也给自己、给微信好友留下了太多风险,堪称一栋“高危改造房”。拿微商来说,如果发布虚假信息、肆意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用和价值,或者通过虚报自己的收入水平“诱捕”下线,就很容易触犯《广告法》。

  早在2016年底,《华夏时报》曾刊登《微商炫富真相调查》一文,引起武汉市工商局的关注。后经调查认定,当事人及其微商发布的“堆积如山的快递包裹、大笔收款单”“今天加了500人,发货发嗨了,新品疯狂抢货”等文字或图片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属于《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虚假广告行为。

  而前不久,网红微商“颜如玉”的最高级别代理商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因涉嫌虚假宣传遭到金华市场监管部门顶格处罚100万元。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微商早已不是那个为所欲为的江湖,随着法制的逐渐完善,“精准修”的朋友圈一旦现出原形,就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站在购买“精装修”用户的角度来看,其实自己在欺骗他人的同时,也不觉入坑。据报道,电商网站上售卖的朋友圈素材,除了一小部分为原创拍摄外,大部分素材都是卖家通过网络渠道整合搜集的。不少店家甚至特别在商品详情里发布免责声明,称素材标价为收集费用,不是素材本身价值,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如此声明,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只会让其违法的性质欲盖弥彰。换句话说,既然你没有所有权,又如何能够拿来售卖呢?强词夺理之下,其实就是在将被侵权风险转嫁给购买者。

  此外,这种“精装修”模式,一旦被别有用心者用来包装自己,对异性或者“猎物”实施欺骗甚至诈骗,还容易触发犯罪。因此,无论是上游的卖家、“收集人士”,还是下游的买家、“发布人士”,都应多一些守法意识,少一些冒险意识。不是任何东西都可以随意拿来售卖、使用的,哪怕是在互联网。

  而对于被动接受的受众来说,一定要睁大自己的眼睛,不能被这些包装出的“豪华”“美丽”所迷惑。但是,指望每一个用户都火眼金睛,又是不现实的。平台应建立起高效的线上巡查、鉴别、屏蔽、甚至包含查处在内的管理机制,为用户打造一个充满诚信和真实的朋友圈,而不是虚假信息泛滥的灾区。

  当然,秉持斩草除根的根治理念,打击力度还需上溯源头,指向私人素材被盗取、收集、买卖的过程。这就不仅仅是社交平台的“辖区”了,相应的电商平台也应有足够的敏感和自觉,保障自己平台上售卖的产品或服务是安全的、无害的。

  总之,一条违法犯罪产业链的形成,不是单边的,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也正因此,它需要各方面的责任主体联手协作打击,治理过程也必然是长期的。只是,我们无比期待,针对性的合作治理,能够尽快提上日程。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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