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怪”别止于“破案”

2019年09月18日 07:33   来源:南方日报   杨玉龙

  日前,网传一段视频称,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疑似出现巨型神秘生物“三峡水怪”,引发人们关注和猜测。有网友认为这一“水怪”可能是巨型水蛇、鳗鱼或中华鲟,但也有专家分析称,可能是塑料袋或水管。

  “三峡水怪”视频一出现,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据报道,日前安徽省池州市长江汽车轮渡管理所一名负责人表示,所谓的水中巨型神秘生物其实就是一个大型的黑色塑料网袋,被码头下的大石块挂住了,被水流冲得像一个动物在游动一样。网传视频最初是其单位的一名同事在上班时看到觉得挺好玩,就拍下来并发到微信朋友圈。

  此视频之所以引爆网络,更多的在于被不明真相的网友放大、炒作,搞得沸沸扬扬。然而,“三峡水怪”经不起事实的推敲,而且“破案”也相当神速,此事值得反思。

  其一,网络的开放,更要求人们遵守规矩。试想,视频的拍摄者在上传网络的同时,能够对这一视频加以说明,恐怕也不至于引起误解;如果网民多些理智与核实,少些以讹传讹,恐怕“三峡水怪”这样的字眼也就不会出现。

  其二,面对网络舆情,亟待相关部门及始作俑者及时站出来。尤其是相关部门应第一时间站出来发声,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通过合法合理有效的手段核实视频的真伪。而从视频拍摄者、传播者角度来讲,应该认识到,即便是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也兼具社会属性,要对传播的内容负责。一旦形成造谣之实,同样难逃法律制裁。

  其三,网民当自觉提升互联网媒介素养。以该视频为例,杜撰“水怪”“神秘生物”等相关信息,有可能成为谣言,造成人们的恐慌,甚至浪费社会资源。可见,自身不经意的举动就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三峡水怪”虽已“破案”,但其所造成的影响却不容小觑。这也说明,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应增强法律意识。网民发声,不能不顾及后果。对于旁观者来讲,对一些不确定的信息应多些甄别,少些以讹传讹。惟其如此,网络谣言才不会有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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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怪”别止于“破案”

2019-09-18 07:33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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