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注水剧”,不能只靠“限集令”

2019年09月09日 10:14   来源:东方网   张西流

  6日,有媒体报道,继严厉打击演员高片酬之后,针对目前国产剧“注水”严重的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在研究相关应对措施并向行业征求意见,拟对剧集集数的上限做出规定,上限为40集。有数家影视剧制作公司人士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证实,这一新规的确正在调研中。(9月8《北京青年报》)

  一部成本已定的电视剧,最终能够剪辑出的集数越多,成本越被摊薄,出品方的收益自然越高,这应该是电视剧行业中的一种“潜规则”。以至于,注水剧、宫斗剧、翻拍剧、戏说革命历史剧、演员高片酬等问题,越积越深。基于此,广电总局拟出台“限集令”,如规定电视剧集数上限不能超过40集等,找到一个可以量化的抓手,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挤出电视剧情节的“水分”。

  不可否认,相比电影,电视剧产业规模更大。但电视剧繁荣景象的背后,其实隐藏了不少忧患。据业内人士透露,中国每年15000集以上的产出量,只有约三分之一能播出,大量故事雷同毫无新意、破坏创作规律的电视剧、都成了“牺牲品”。即便是能够播出的电视剧,也是情节桥段化、题材扎堆,不利于产业发展。特别是,电视剧歪曲历史,比电影更严重,如“抗日神剧”,可以说泛滥成灾。

  可见,以戏说或歪曲历史为题材的“注水剧”,比宫斗剧等危害性更大。例如,以抗战等为题材的革命历史剧,担负着弘扬主旋律的文化使命,革命叙事往往能够激发老中青几代人的崇高情感,有着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文化功能。然而,电视剧产业化的特性,也使该类创作在肩负宣教功能的同时,必须应对观赏性、收视率的挑战,也就无法回避“经济时代”与“红色历史”、商业逻辑与主导意识形态的话语纠葛与碰撞。博弈的结果,往往是思想性和艺术性落败。殊不知,电视剧过度娱乐化,有违传统文化中的真善美品德,矮化了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追求,侵蚀着整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这必然会造成社会公德的萎缩和社会风气的败坏。

  因此,治理“注水剧”,不能只靠“限集令”。首先,应通过电视剧立法,将电视剧审查制度纳入其中,明确“禁止电视剧中含有歪曲历史的内容”等条款,并规定电视剧集数上限,禁止“注水剧”。同时,有关部门应从创作源头把好关口,对电视剧创作规划、主题选择等进行规范,尤其要规范剧中的内容;再现历史内容要有根有据,介绍革命先辈和英雄烈士的事迹要正面宣传,重点挖掘其精神内涵和崇高气节。再者,应建立电视剧申报、审批制度,执行严格的“准播制”,对审查通过的在播电视剧,进行跟踪管理,对于歪曲历史、戏说英雄的抗战剧,一律禁止播出。特别是,对于那些热播抗战神剧的电视台,电视台及相关责任人均要受到查处,还电视荧屏一片“净土”。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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