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本是一项基本要求。但据媒体报道,最近市面上竟出现了体检代检服务。有求职者在代检公司的帮助下,由别人替代抽血、自己参与其他项目,完成一份虚假的体检报告。
连体检都有了“枪手”,这样一则新闻着实令很多网友哭笑不得。毕竟,考试找人替考还容易理解,无非是为拿个高分、图个成绩。可体检这件小事,犯得着请枪手“代检”吗?对有些求职者来说,的确值得一试。因为一份“漂亮”的体检报告,即便内容是假的,起码不会让到手的工作“不翼而飞”。
听起来情有可原,可这样的做法,却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体检找“枪手”的行为一经发现,求职者可能被用人单位无责辞退。如此看来,造假有风险,且付出的代价一点不低,工作丢了是其一,信用“破产”是其二,这样的结果,倒真应了那句古话——赔了夫人又折兵。
当然,体检代检有其市场,和某些隐性的就业歧视不无关系。尽管就业促进法早已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也就是说,大多数职业并无筛查求职者某种疾病的必要,用人单位也无权设置特定健康标准。然而,实际求职的过程中,一些不被明说的障碍依旧存在。
因此,规范入职体检这道程序,一方面要在打击代检行为、完善操作流程上下功夫;另一方面,要在消除就业歧视、优化求职环境上见成效。双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杜绝体检“枪手”现象。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