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闪送”等新业态需要主动介入监管

2019年08月29日 08:31   来源:羊城晚报   江德斌

  1分钟响应,10分钟上门,60分钟送达……按分钟计算的一对一递送服务,为商务需求提供了便利,也为市民解了燃眉之急。但快节奏的递送环节免不了会有意外发生,如货品损坏、丢失。上海市民服务热线“12345”按快递投诉的惯常处理模式,将工单转至邮政管理部门处理时,却遭遇退单。邮政管理部门称,此类配送非“物流快递”范畴,因而无法受理。(8月27日解放日报)

  闪送平台的官方宣传声称,“闪送”是一种新型的快递模式,为用户提供专人直送、限时送达的同城递送服务。客户在微信、APP或官网成功下单,系统会把订单推送到客户周围的闪送员手机上,从取件到送达,只由唯一的闪送员完成,平均送达时间在60分钟以内。由此可见,闪送是一种互联网新业态,由于省掉了传统快递的中转、分拣、配送等多个环节,具有时效性强、效率高等特点,能够满足部分客户的急需。

  基于闪送直达送货的特征,其并未完全超出快递范畴,实质上是快递的细分领域,适合配送客户急需的物品,诸如商户调货、文件、送药、送钥匙、送花等服务,跟以前的“跑腿公司”提供的部分服务类似。

  反观邮政管理部门的态度——拿条文框框来比对闪送服务,以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技术手段,难对此类新业态进行管理为由,拒绝承认其快递属性,实则恐怕包藏有不想承担管理责任的心理。

  从市场状况来看,现在从事闪送快递服务的平台,不仅有新成立的闪送平台,也有美团等综合性平台,还有传统快递公司开设的闪送服务。不过,闪送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也使得行业缺乏规范标准,容易诱发消费纠纷。

  更快、更高效、更方便乃是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趋势,类似闪送这样的新业态,还会不断涌现,若主管部门总是处于滞后状态,监管必然被动,消费者权益亦难以得到保障。因此,主管部门实应顺应潮流,及早调研闪送等新业态,捋清其发展脉络、商业模式,尽快修订相关的管理标准,以适应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趋势,将其纳入合法合规的轨道上,以促进新业态步入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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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闪送”等新业态需要主动介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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