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故宫抽烟男”不能止于“罚款”

2019年07月22日 07:44   来源:东方网   叶金福

  7月20日,“男子故宫抽烟拍视频炫耀”一事有最新进展。北京警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涉事三人分别做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三人均表示认错悔过,并向公众真诚道歉。故宫博物院在官网提示游客参观游览时请勿吸烟,并请提醒他人不要吸烟。(7月21日《新京报》)

  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当时两名游客正在故宫内的一个休息处吸烟,两男子全然不顾周围其他游客的目光,其中一男子一边抽烟一边对着镜头说“谁敢在故宫里抽烟”,同行游客拍下视频后还称“哥真厉害”。可以说,在故宫抽烟并发视频之举,不仅是对北京控烟条例的一种无视,更是对故宫禁烟的一种赤裸裸的挑衅。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故宫作为一个著名的文物古迹,属于全面禁烟区域,香烟及打火机也是禁止携带的。然而,视频中两名男子故意在网络上炫耀私藏携带违禁品,并在公共区域吸烟,其行为已明显违反公共秩序。其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不仅不顾他人健康,更是严重地挑衅法律法规,理应严惩重罚。

  但笔者以为,北京警方只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对涉事三人分别做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这样的处罚显然是“太轻了”,不足以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笔者以为,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对这三位“故宫抽烟男”实行“黑名单”处罚机制,将其恶意行为列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在出境、乘坐飞机、高铁、旅游等方面实行惩戒处罚,让其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既严惩和震慑其本人,又警示和威慑他人。

  另一方面,要追究这三位“故宫抽烟男”的刑责。这三位“故宫抽烟男”不但违规在故宫内抽烟,还拍成视频,并炫耀叫嚣,其行为十分恶劣,已明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理当给予行拘这样的“顶格处罚”,而不应只是“罚款200元”的轻微处罚。

  笔者以为,只有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才能达到更好的“惩戒”效果,才能让类似的“故宫抽烟”事件不再一次又一次地重演。

  但愿今后在惩治类似“故宫抽烟男”这样的恶劣违规违法行为时,不再老是“没办法”,仅是“罚款”处罚了事,而应采取“更严执法”或“顶格处罚”来遏制类似事件的发生,这才是公众所期盼的公正执法。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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