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扫荡式整治,制造了城市形象污点

2019年07月16日 14:46   来源:光明网   然 玉

  550个公交站牌广告栏被撬,广告被拆;好好的商铺门头在一夜间被人拆除,火车站广场上阅报栏被锯掉失踪……据河南商报报道,近日,河南郑州一些区域接连发生的“怪事件”背后,是如火如荼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一些基层城市管理部门的做法,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质疑——这是要提升城市形象,还是在抹黑城市形象?

  城管部门不管不顾地扫荡式治理,以执法强制力逼人就范,不仅在郑州激起了强烈反弹,更招致了网络舆论的一片声讨。只顾制造既成事实而不容商议、不谈补偿,如此霸蛮做派,没有体现公共职能部门应有的理智与敬畏。须知,一座城市的运转,自有其自发秩序。凭着一己好恶就暴力“整改”,这既是强加于人的无理冒犯,更是违法越界的侵权之举。

  郑州城管此番闹出的“大动静”,其牵涉范围广、触及利益主体多。撬开公交广告栏、铲除商铺门头、切断街道阅报栏、撕掉小区道闸广告,引爆了城管和公交系统、物业公司、广告运营商等一连串冲突。

  也许在当地城管看来,所谓“站台广告”“道闸广告”只是碍眼的、需要拆除的视觉污染物。然而,就当事方而言,这些广告的背后,则是一份份商业合同及其所对应的权责关系……站牌、候车亭广告栏全被撬开,“直接损失就有70多万元”;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广告投放协议,还要支付巨额的违约金,这些都是真金白银的损失。城管依法履职是一回事,损毁他人财产、破坏商业契约则是另一回事。只顾自己强拆爽,后续赔偿怎么算?

  常识是,城管执法,仅仅只应针对违法行为。换而言之,城管只能依照法律判断行事,而不能进行价值判断、道德判断乃至于审美判断。公交广告、道闸广告、商铺门头、阅报栏等等,但凡是经过审批合法存在的,那么城管就无权干预。动辄以“不美观”“不整齐”“不合乎民众需求”等抽象空洞的理由就强拆,本质上就是一种枉顾法律的胡作非为而已。

  要知道,一个城市的形象维系,除了要靠城管“整治市容”,更要依赖某些更基础的东西,比如说法治政府的专业与克制、稳定的营商环境以及对市井生活多元性的包容和尊重等。半夜强拆的城管,将自身凌驾于其他一切价值之上。枉顾商业契约、枉顾法定程序、枉顾市民权益,如此的城市管理,就成为一座城市的污点。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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