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涉毒不要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2019年07月12日 15:28   来源:东方网   卞广春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破获一起涉毒案件。截至目前,共抓获涉毒人员19人,其中16人为外籍人士,这16人中有7人为某教育机构外教。有消息称,某教育机构就是英孚教育徐州中心。10日,英孚教育确认了这一消息,并表示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同时也已启动内部调查。对做英孚教育的外教是否需要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批准时,英孚教育客服人员表示并不知道。(7月11日中国之声)

  徐州警方此次意外发现英孚教育徐州中心有7名外教涉毒,立刻引起广泛关注,一点不奇怪。但对此案的处理,仅仅停留在涉毒层面,恐怕是不够的。警方的信息披露,应当引起教育、外事等监管部门的重视,不要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借此机会,各职能部门应着重检查一下外教机构聘请的外籍教师有无教学资质,在聘请程序上是否合规,聘用手续上是否齐全,外教人员在所在国及我国有无违法行为,会不会影响我国群众的安全。

  我国对于外国人从事外国语言教学有着明确的规定。2017年,国家外国专家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从事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属于B类外国专业人才,在国内上岗,必须取得工作许可。去年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线上培训机构必须将教师的姓名、照片、教师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不过,我国外教市场存在的乱象,已经不是秘密。今年初,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一起“黑外教”案件。一中介机构将不符合在华就业资质的外籍人员进行“包装”,派遣他们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4名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所谓的“金牌外教”,有涉嫌非法就业,有的只有初中学历,有的甚至留有案底,他们赚中国家长的钱,赚外教机构或中小学、幼儿园的钱,问题在哪里?

  监管机构应该反思的是,工作中有无满足于发文件,缺乏现场督促检查的情况。外籍教师在中国从事教育工作,是否要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批准,连在华的国际性教育机构——英孚教育都含糊不清,是不是有些可笑了?这至少说明,我国的相关法规宣传、执行,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同时也反映了有外籍教师的教育机构,在开业、师资方面的审查、批准工作中,有流于形式之处,存在不发现就没有人管,没有人主动联系就不会管的尴尬。

  外教市场火爆,外籍教师的准入和管理不能可有可无。与商品市场一样,外教市场也需要有规范的监管,行政职能部门应各负其责,为广大学生和家长营造放心消费、值得信赖的良好环境。正如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人都有左、中、右,环境都有好、中、差的区别一样,外教市场规范化运作,外籍教师准入和管理常态、合法,外籍教师在中国才会兢兢业业,不敢钻法律空子,不敢干影响我国人民生产、生活和法律规定的事。

  外教是否合规,外籍教师是否守法,也不能靠家长擦亮眼睛。中国的大多数家长,外语水平都不太好,但对孩子的外语教育却从未降格以求。家长对外籍教师的教学水平,往往停留在他们“像不像外国人”的初低级层面。可如果以为土生土长的外国人,就一定能充当合格的外语教师,显然大错特错。在这方面,外教机构不能图省事、省钱,监管部门不能怕麻烦。若将该做的事放手给家长处理,不是放权,而是对人民、未来、教育市场的不负责任。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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