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2019年07月12日 07:55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评论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法律服务门类逐步完善,法律服务领域日益拓展,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法律服务制度日益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最多的就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并对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党的十九大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下,司法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面覆盖,12348热线电话覆盖城乡,大部分省区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服务,中国法律服务网上线已经一年多,近期又新增了英文频道、农民工欠薪救助绿色通道、全国法律服务电子地图三项新功能。对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的伟大事业。在新时代,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抓手,实现全业务、全时空服务。根据中央精神,司法部以“一体化、智能化”为目标,在更高水平上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智慧服务方向发展,真正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为人民群众提供“随时随地随身”的公共法律服务。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着眼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当前虽然我国基本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但在不少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还存在人才不足、信息化设施设备缺乏、资金保障困难等问题。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一年。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共享,首先要以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为重点,着眼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消除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盲区,不断提高城乡间、区域间、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化、均等化程度,让公共法律服务无差别地惠及每一位城乡居民。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拓展创新法律服务领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特点。公共法律服务要坚持需求导向,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力拓展业务领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要继续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品质,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管用、好用、愿意用、习惯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时刻对标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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