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日前报道,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超大城市先后就生活垃圾管理进行修法或立法,通过督促引导,强化全流程分类、严格执法监管,让更多人行动起来。有专家将这形容为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这不难理解,之前我们也常常将垃圾分类,但那是一种倡导性质的垃圾分类。垃圾分类一旦进入“强制时代”,情况就不同了。通过地方立法,垃圾分类已经成为居民的一项法定义务。也就是说,对自家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之后才能去投放,这是最低标准。做到了是应当的,做不到则有受到经济处罚的危险。
垃圾为什么要分类?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对环境、资源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现代的垃圾分类则引导人们首先对垃圾进行区别化处理,对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再次利用,对无害垃圾和有害垃圾进行区别处理,这样的减量化、无害化有助于降低环境、资源方面的压力。
垃圾分类涉及从顶层到基层直到居民家庭和个人的方方面面,因此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需要全社会、每个人都真正参与进来。光靠倡导肯定是不行的,将垃圾分类从道德倡议变成法律义务实在是形势使然。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垃圾分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相当清晰: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当然,也并不是说,一旦通过立法的形式把道德倡导变成了法律约束,垃圾分类就能够自发自动地变成现实。法谚有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之后,更加应当强调知行合一的重要性。
具体到垃圾分类这个问题,强调知行合一当然是要避免只喊口号、不去行动的怪圈。尤其是在居民的层面,要把垃圾分类逐步培养成自己的生活习惯。强调行动的同时,也要注意弥补知识方面的短板。对于垃圾分类,大部分居民的思想认识是到位的,难点可能就在于不知道要怎样去分类、如何去操作。有关部门和机构在这个方面,就需要提供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方案来回应了。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