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垃圾分类,应成为市民一种生活习惯

2019年06月05日 10:34   来源:东方网   张西流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习近平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6月4日《新京报》)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推进垃圾分类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特别是,习近平同志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600多个城市中,近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问题所困扰,堆存的垃圾总量达70亿吨,垃圾已侵蚀掉我国80万亩的土地,其对大气、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和大量滋生的蚊蝇传播的疾病,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堆积如山的生活垃圾,如果得不到科学、有序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势必造成环境污染,危及城市的发展。然而,受困于资金不足、有害垃圾无去处等因素影响,我国多地开展垃圾分类十几年,效果并不明显。特别是,市民参与度不高,也是垃圾分类滞步不前的主要诱因之一。

  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垃圾乱投乱放现象,在市民中非常普遍,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顽疾。然而,垃圾乱投乱放陋习不除,从小处讲,加重了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也是对他们劳动成果的极不尊重;从大处讲,给垃圾分类处理制造了麻烦,不仅损害了公共卫生环境,而且败坏了城市文明形象。特别是,垃圾乱投乱放现象突出,折射出了市民文明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针对市民垃圾乱投乱放现象,一些地方的相关管理部门,采取的措施便是一味地“堵”:制止、收费、处罚、曝光,等等。如广州、深圳等地规定,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将进行罚款。然而,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市民承担垃圾分类责任,存在政府转嫁责任之嫌。再者,动辄就对不分类垃圾的市民进行处罚,存在以罚代管之嫌,无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别是,对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怎么监管,由谁处罚等,缺乏可操作性,有损地方法规的执行力。

  可见,对于垃圾乱投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堵不如疏。据媒体报道,南京实行垃圾“明码标价”兑换积分,100分抵1元物业费等。特别是,自去年12月开始,北京环卫集团推行“垃圾智能分类模式”,即“垃圾分类有奖”,厨余垃圾、可回收物统一纳入互联网积分反馈平台。积分不但可以兑换购物卡、手机充值卡,积攒到一定分数干脆就能直接拿到现金。因此,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实行“垃圾分类有奖”,是对市民文明素质的一种引领,值得推广。

  换言之,参与垃圾分类,应成为市民一种生活习惯;而这种生活习惯,需要制度激励。事实上,市民在垃圾投放中文明还是不文明,除了自身素质之外,关键是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市民文明还是不文明,实际上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就看城市管理者如何去进行正确的引领。比如,实行“垃圾分类有奖”,这本身就是一种文明的管理服务方式;而市民将自己手中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换回购物卡等,也是对城市文明管理的一种互动方式。相反,如果市民手中的垃圾找不到分类处理的“出口”,文明就会受阻,就会演变成了垃圾乱投乱放的不文明行为。

(责任编辑:邓浩)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