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既要细招也要狠招

2019年05月31日 07:23   来源:北京日报   鲍南

  垃圾分类倡议已久,实施效果却始终平平。近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传来消息,今后,北京学校、医院、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将实行垃圾强制分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也将纳入法规修订。

  “垃圾分类”推不下去,“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是主要原因。事实上,北京推广垃圾分类并不算晚,早在1993年,北京《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就规定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施分类收集”。世纪之交,北京、上海、广州等8座城市被设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直到今天,垃圾分类在北京一直未能形成规模,也没有成为居民的普遍行动和生活习惯,其中“有倡议缺标准、有试点少管理、靠自发无惩戒”等问题屡遭诟病。

  丢垃圾容易,分垃圾则不然。许多人觉得厨余垃圾和瓶子等其它生活垃圾分开太麻烦。而即便居民有意识更文明一些,也常常搞不清楚“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的具体标准。此外,在家中按照要求分了类,到了小区垃圾箱一看,却是“大肚能容”“来者不拒”;还有人耐心把小区垃圾桶里废弃物再度分好,结果转运时一股脑儿混合着全往车里扔……这样折腾下来,许多有环保意识的人,也被消磨得没了积极性。而快递包装的回收、酒店一次性用品的减量以及垃圾费用征收等很多方面有效办法并不多。

  垃圾分类是环保问题,需要人们自觉,但也是一个建章立制问题。纵观垃圾分类实行比较成功的国家,皆是监管无处不在、标准事无巨细、惩罚行之有效。对垃圾分类,北京需要好好借鉴他山之石,多出点“细招”“狠招”。无论是源头强制进行分类,还是明确“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或是建立居民垃圾分类信用账户,都在于通过合理惩戒变“恶性循环”为“良性互动”。

  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需要进行一场垃圾革命。通过立规矩等有效引导让越来越多人正视这一问题,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其中,是改变城市环境的过程,最终惠及的也是所有人。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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