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校园惨案发生至今,从新京报等诸多媒体的报道中可以看出,已公开的案情仍然很有限,其中一些信息有矛盾之处,或者比较含混,还有许多问号有待打开。特别是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即男生刘某某有没有欺负女生何某某,欺负行为持续多久,程度如何,都不确定;虽有未经权威认定的证据,但显然证据很不充足,甚至有否定的说法。
毫无疑问,杀人的那位家长,其行为肯定是违法的。退一万步讲,以暴力手段夺走一个孩子的生命,是罪恶滔天的。但是,即便如此,网上已经形成了一波“以暴制暴“的言论,很多人根据未经权威证实和认定的、非常有限的信息,就急于选定立场,支持家长王某建的行为,认为另一方家庭的孩子刘某被害是“活该”。过往频频发生的校园霸凌在很多人心里投下了阴影,焦虑的情绪是以暴制暴心理形成的温床。
且不说上饶事件的事态仍不确定,即便网上所传男生欺负女生行为属实,也不能支持“以暴制暴”的观点。
同情校园霸凌事件中的弱者、被害者,站在其立场上维护之,谴责强蛮,不但无可指责,而且具有正义性;但是,对霸凌者的制裁,应该在法律轨道上进行;如果赞同个人以暴制暴,等同于放纵、姑息私刑了。反对霸凌,本来是为了人身安全,而鼓励私刑,不是灭火,而是火上浇油,推高环境的危险程度。
放任以暴制暴,鼓吹以暴制暴的“合理”性、“合法”性,等于授予每一个人都有裁决权。每个人都是法官,等于没有法官;更严重的是,这是从“理论”上把法官与暴徒一体化——无法想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如果真到了这一步,最后一点安全都将荡然无存,没有一个人是赢家,完全背离了反对霸凌的初衷。这就是将以暴制暴“合法化”的可怕之处。
以上饶事件中王某建的行为为例,即便是对方孩子对他女儿有欺负行为,他的行为也没有达到保护女儿的目的,也不可能达到这个目的,只能给双方家庭带来灾难。或许他在某种情绪的支配下失去了理智,只是为了宣泄。宣泄的结果不但给对方家庭造成灭顶之灾,也把自己的家庭推向绝境。试想,让他妻子和女儿如何面对现在的局面?据司法界人士分析,王某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中最严厉的条款。为王某建叫好,是真的同情他,为他好吗?王某建从反面告诉我们,法律才是最可靠的生命守护者。维护法律尊严,就是维护我们自己。
为王某建行为叫好的人们当中,除了极少数可能存在的反社会倾向者,多数是把自己或自己的孩子定位于霸凌行为的受害者;其中也可能已经遭受过校园霸凌。当校园霸凌有增无减时,焦虑就会上升,如果最终看不到改变的希望,焦虑感就会转化为暴力倾向。对个人而言,以暴制暴是最直接最不需要动脑子的应急反应方式,但却是最不可取的方法。消除、遏制对“以暴制暴“的依赖心理,最好的办法是减少乃至杜绝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