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马云、刘强东等中国互联网领军企业负责人先后就996表态,围绕这一现象的讨论进一步升温,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名人表态。
有关996的争论实际引申出两条价值线索,一是为了成功勇于拼搏的精神,二是社会各机构对劳动者法定休息权利的尊重问题。客观说,这两条线索有一些交集面,在讨论中,它们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有意无意地混淆了。
马云和刘强东谈了他们自己的真实感受,强调了996现象中所包含的积极价值。的确,每一个创业者肯定都有过比996更严酷的拼搏甚至挣扎,公司九死一生,其中有一部分就是拿生命拼出来的。他们信奉这样的极限奋斗,事业成功强化了他们的这种人生观。
客观说,中国这样向前奔跑中的大社会需要那些人身上所体现的拼搏精神,也需要更多工作忘我、在超长时间的付出中乐此不疲的奋斗者。没有他们的敢打敢拼、在一段时间里敢把休息所意味的常识性好处也赌上去的精神,中国经济很可能就会失去非常宝贵的锐气和牵引力。
不过我们坚定地认为,996不能够成为职场的普遍号召,即使在一个由长期缺少休息的成功者所领导的公司内部,它也不应成为管理层大力推动的价值取向。一个大公司的竞争力如果建立在员工们效仿领导者普遍996的基础上,是不应该的,这有违《劳动法》的基本精神,应当受到公司管理层的高度注意。
当然了,一个公司有一些骨干在特殊时期和面临特殊任务时形成高强度的加班,是很难避免的。在当前市场竞争愈发残酷的情况下,公司员工们面对有挑战的工作担得起来,冲得上去,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超时工作不应作为公司的竞争力之本加以强化,不能被当作公司活力的主要源泉。
公司负责人、高管与普通员工的权利不同,义务也应有所区分。公司高管们怎样高强度地工作都可以,因为他们有真实的选择权。他们超时工作的确可以是出于兴趣和强烈的事业感。
但是员工们处在相对被动的位置,公司不应要求他们向公司奉献与负责人同等的忠诚和付出,因为他们同公司利益连结的紧密程度和得到的报酬,与负责人及高管都不同。如果公司要求他们像负责人一样“爱公司”,像高管一样为公司做出个人生活的牺牲,既不公平,也不切实际。
我们认为,舆论场这一轮对996的批评有其积极意义,这也是中国人均GDP达到一万美元左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理解和追求。中国的高质量发展其实包括工作效率的提升,以及更加文明、人性的劳动时间安排。在工作和生活之间做更好的平衡,不因前者而完全牺牲掉后者,这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得到不断强化的大众化价值取向。
可以想见,很多大公司将会面临优秀员工对长期加班意愿减退的现实压力,无论是道德召唤还是付给高额的加班费和奖金,都消除不了这样的苗头。一些人拿了几年高工资,有可能跳槽得更快,公司领导者会越来越发现一些有能力的员工与他们“不一条心”。创始人带着大家一起玩命工作、长期支撑公司锐气的时代文化实际上已在动摇。
中国正处在将富未富、将强未强的历史过渡时期,整个国家和我们社会里的一些优秀集团都还面临着很多硬仗要打。客观说,这是中国在价值领域最为纠结的一个时期。
我们相信,《劳动法》和市场的自然调节功能都将为帮助我们度过这个时期发挥作用,并且带来改变。风起于青萍之末,我们呼吁中国的公司充分意识到正在发生且不可逆转的这场社会生产文明之变,积极应对并调整。哪家公司能够做到在顺应这一动向的基础上保持公司的锐气,它将更有能力赢得下一回合的竞争。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