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报告虽好,也要防止发生“误伤”

2019年04月08日 07:11   来源:红网   王夙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试运行新版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可能正式上线。新版报告采集信息将更细化、更全面、更精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更注意维护个人信用状况,如能否按时缴纳水费、电费等。(4月7日澎湃新闻)

  今年“两会”期间,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曾风趣地提及:未来丈母娘挑女婿都要看对方的征信报告。此言一出,随即引发了媒体舆论一阵善意的回应。仅一个月后,根据媒体报导,央行的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已经开始试运行,采集个人信息将更全面、更精准,渗透至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毫无疑问,央行的新版个人征信报告试运行,表明我国社会的个人征信体制更加完善。得益于征信技术的进步,个人社会生活的许多环节如银行借贷、交通出行等,既是信用数据的来源地,也是信用评价后果的发生地。当信用评价与第一线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后,很少有人敢如此轻率地承受“不讲信用”的社会后果。这种“信用越差,越寸步难行”的惩戒机制,当然有助于促进全社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

  不过,技术本身乃是一把“双刃剑”,如何运用才是关键。征信技术水平的提高并不必然意味着征信结果的客观正确,弄不好,还会“误伤”征信对象。比如,媒体在描述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时,形容“能否按时缴纳水费、电费”等因素也被纳入考虑。设想虽好,但是是否有全面的可操作性呢?且不说一些中小城市乃至农村地区,就是在北京的一些老城区内,缴纳“水费或燃气费”至今仍然采用上门抄表的方式。被查住户因无人在家而错过抄表是常有的事情,难道据此就认定用户“不及时”而降低他的“信用评分”,这未免有些不近人情了。这样也无法识别出真正的恶意拖欠费用者。

  当然,征信技术不会完美到“万无一失”,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仅仅因为一些实施层面的瑕疵就全面否定,那是“因噎废食”。不过,设置相应的补救措施是完全可行且必要的。例如,因为信息沟通不畅导致民众的信用评价被下调时,应当允许民众通过一定的机制予以复议。民众在证明所谓的“失信行为”并非是自己过错导致后,征信系统应当为民众“正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广而告之。

  另外,征信报告机制还会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随着新版征信报告的试行,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被央行掌握。从建设良好信用社会的大局出发,这种权利的让渡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何保证被征信的个人信息不会泄露、不会被挪为他用,仍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只有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进程,一方面为央行征信划定边界,明确征信所得个人信息的具体使用范围;另一方面,规定征信机关对所获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以及信息泄漏后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总而言之,征信技术的不断进步是好事,但是通过制度建设布置“护城河”,防止征信技术的不当运用对征信对象造成“误伤”,同样是征信机关应当考虑的问题。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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