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拥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就愈发重要。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报告就此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其中不乏“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政府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政简易从”等热词,引来会内会外“刷屏”点赞。
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规矩越是简约透明,监管越有力有效。比如,在一个债务的世界里,想要解决因无力偿清债务带来的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必须依靠一套完善的破产法律制度。破产程序就是让债务人获得喘息并重整旗鼓的良机,可以善用破产法治来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如何把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保持住、提上去?离不开以法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这是市场经济体制成熟的重要标志。首先,要有法可依,有良法可依。高质量的立法可以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如加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涉外海事商事等立法研究,使社会关系的调节都能够有法可依。
其次,公权力要依法行使,让上亿户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创业。行政部门要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履行职责,执法部门要严格公正执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司法机关要统一审理裁判尺度,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时研究如民营企业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等所涉法律问题;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跑了一批企业家”;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市场主体自身要懂法守法,既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又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企业走质量内涵型发展的路子,就要强化合规经营责任,提高合规经营水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筑牢风险防范篱笆墙。(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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