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监管触手伸向网络销售,《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标志着“中国电商”步向法治化、规范化的进程。(1月2日 《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中国电商”规模飞速扩张,为中国宏观经济发展造就了不计其数的奇迹。早在2012年,我国电商平台市场总交易额已达8.1万亿元,同比增长近三成;2017年,我国互联网营销的从业人数更是突破2000万。我国至今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商市场。
但与此同时,因一度缺乏有力监管与自律,电商经营者鱼龙混杂、良莠不齐,靠虚假交易刷信用刷流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乱象早已是冰冻三尺寒。在波诡云谲的新形势下,原有管制方式与法律规则也已不甚适用。
历经初期“疯狂生长”,“中国电商”走到了转型升级的节点,电商法的落实正当其时。电商法规定,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这意味着,他们需“持执照上岗”,履行缴纳税务的义务。除此之外,该部法律还针对舆论关注的个人代购、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等进行了约束。
对此,很多“网创一代”惶恐不已,认为自身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实际上,应该感到彷徨的只当是“不守规矩”的投机商人、灰色利益链从业者。他们将面临被依法取缔和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对于更广大的电商行业工作者而言,这更像是一场淘沙见金的“合规大考”,考试的目的在于规范电商市场,帮助电商行业及业内企业健康发展,让营销环境、消费环境更加稳定,更好地保障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毫无疑问,电商法将成为“中国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法制底线和科学标线,在规范准入、强化监管、传递信任、促进创新、开放共享等方面发挥作用。着眼到体量庞大的电商群体,在有法可依的环境下,能否实打实提升电商发展质量,从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转变、从流量优先转变为质量优先,将决定他们在这场大考中的去留。
而在“合规大考”之后,整个电商行业或呈现更强烈的“马太效应”。面对“强弱分化”的分水岭,电商行业工作者无捷径可言,想突出重围唱主角,在“阵痛期”逆流而上,惟有围绕消费体验发力,对未来发展方向做出重新定位,将打击假货、保证正品、提高质量作为竞争核心。其中,最关键莫过于把控平台商品、服务品质,始终视质量为生命线。因为质量才是新经济的核心要素,是竞争优势的综合体现和内核。
“剩者为王”,相信优胜劣汰后留下来的电商平台将达到品效合一的境界,释放“乘法效应”,协同助力“中国电商”营造公平、和谐的电商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