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刘远举:以普惠金融创新 助力中小企业融资

2018年11月29日 07:11   来源:经济日报   

  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扩大金融市场准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这一重要讲话对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指南,不仅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而且为民营经济实现更好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大政方针既定,落实好政策就是下一步最主要的工作。近日,根据深交所披露的信息,其批准了知名团购平台美团的50亿元规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美团则表示,债权募集资金将被用于持续稳定地为小微商户提供低成本贷款资金,通过更好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这是当下通过金融创新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较好尝试。

  一直以来,民营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都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客观来看,这个问题之所以存在,有其必然性。一方面,银行难以回应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是其基于实际风险的现实选择。总的来看,相比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经营中的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虽然民营企业的贷款需求十分旺盛,但银行却对民营企业设置较为严格的批贷条件,不愿贷、不敢贷,怕担风险。

  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交易成本的考虑。所谓交易成本是指在完成一笔交易时,交易双方在买卖前后产生的各种与此交易相关的成本。具体到贷款中,则是那些用于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的成本。传统技术流程下的大银行,并不适合向小企业放贷,正是因为银企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收集信息的成本高,交易成本也就高。与此同时,中小微企业贷款往往金额较少,为其放贷的利润难以支持银行搜寻中小微企业信息需花费的成本。所以,较高的交易成本阻碍了大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这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

  不过,随着技术发展,新近出现的平台型企业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方面有着天然优势,有条件进行有益创新,切实解决传统银行难以克服的交易成本问题。以美团为例,其服务覆盖2800个城市,涵盖餐饮、外卖、酒店旅游、电影、休闲娱乐等200多个品类。从这个角度看,这就是一个天然的中小微企业平台。路边餐厅、小吃店等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商户急需贷款融资的时候,由于其体量较小、一般无征信记录、贷款额度低且无抵押,难以获得贷款。实际上,这些中小微企业并不是没有信用,而是其信用数据难以收集。而美团作为这类企业聚集的平台,能够在日常的广告、引流、销售、支付、进货中,低成本地收集企业真实数据、判断其经营情况,获得相应的信用数据,进而向其平台上的商户提供金融支持。据了解,“美团生意贷”运行两年来,业务覆盖包括268个贫困县在内的1556个县域,户均贷款额为8万元。正是由于平台型企业与商户的紧密关系,借贷双方信任度更高、风险控制得更好,才能达到8万元这个传统银行模式难以实现的低额度贷款,支持了众多小商户的发展。

  对商家来说,这种普惠的金融服务是平台企业的反哺;对平台企业来说,在为商家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为自己开创出新的利润来源。更重要的是,通过夯实生态圈内的金融基础建设,创建平台全链条整体解决方案,形成发展的良性循环。

  在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普惠金融的背景下,小微企业金融正迎来蓬勃发展的风口。在这个过程中,借助自身新技术、新模式优势的平台型企业,有能力进行更多新的尝试、作出积极贡献。(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刘远举)

 


点击图片进入专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